1996年,我国接连发生两起过程相似的大案。
当年2月13日,一辆载有500多箱香烟的140卡车从湖北襄樊卷烟厂出发前往洪湖市,这段路程本只需一天,谁料这一去,司机连人带车再也没出现过。
4月19日,一辆满载香烟的货车从河南驻马店卷烟厂出发,同样是下落不明,几天后,调查人员在确山县境内挖出两具遗体,正是运烟车司机徐文庭和押车员焦健全。
由于线索不足,这两起案件一度成为悬案。后来凶犯落网时,见逃避无望后决定鱼死网破,对负责审讯的民警说:“我让你们在全省出名,在全国出名!”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社会有个非常特殊的名词——“车匪路霸”。不法之徒们靠山吃山靠路吃路,把敲诈抢劫过往车辆作为营生。
那段时期,一些地区成了臭名昭著的“匪城”,以至于火车过境时,乘务人员都会特意提醒关上车窗,否则车一减速,劫匪们就会像丧尸一般抢走一切可以碰得到的东西。
更有甚者,个别村庄在村长的带领下,把杀人越货当成了村里的“支柱产业”:从拦路杀人到改车销赃,村民们分工明确,即便警察找上门也绝不会查出半点线索。
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这充分反映出“法不责众”的无奈,因此,当1996年2月13日襄樊卷烟厂运烟车失踪案发生后,纵使襄樊警方迅速反应积极展开调查,足足2个月过后,收获也几乎忽略不计。
4月25日,襄樊警方在接待了远道而来的河南省驻马店市同事后,才意识到此前的事情绝非孤案,这不仅意味着仍下落不明的司机王连胜很可能已遭遇不测,更令两地警方相信,两起案件背后藏着一个庞大的杀人抢劫团伙。
两起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60余万元,在当时堪称一笔巨款。但遗憾的是,警方的调查始终没能更进一步,随着时间的推移,案子也向着“悬案”的悲观方向发展。但出乎意料的是,戏剧性的转机在几年后出现了。
1999年初,针对交通方面的刑事犯罪,湖北省公安厅展开了一轮大规模打击。其中一大亮点在于,警方借助电脑和网络,对记录在案的被盗车辆与现有车辆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搜寻被盗车辆下落。
这轮打击中,警方斩获巨大,共有百余起车辆盗窃、转卖案浮出水面,其中一个发现引起了湖北警方的特别关注。
根据批量对比分析,调查人员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O-F1098、发动机号为04727、车架号为044509的桑塔纳轿车非常可疑,因为早在1995年10月被盗前,这辆车还挂着湖南省湘潭市的牌照。更重要的是,这辆车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被襄阳县一派出所买下充当警车。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买卖的中介人侯某,又顺藤摸瓜查出了车的卖家,在襄阳县化肥厂当货车司机的王大合。
此人十分狡猾,一开始跟审讯员绕弯弯,说了一大堆却如同什么都没讲。然而警方查到此人在旧车倒卖行业里浸淫多年,断定他一定知道一些关键的内情,作势不得手不罢休,王大合无奈之下终于供出了自己的“上家”,一个名叫袁明文的男子。
袁明文绰号“袁老大”,警方对此人知之甚少。王大合坚称自己做的事合法买卖,自己经手的车辆,“袁老大”都出示过法院的公文。当然,后据查实,袁给出的抵债判决都是伪造的。
得知这样的事实后,王大合显然慌了,急于同对方撇清关系,对警方显得非常配合。据他交待,两人实际上合作过不止一次,此前还帮对方卖出过两辆车,其中包括一辆东风140卡车。
原本,襄阳县警方认为此案的重点是打击走私、盗窃活动,但这句话一出,调查员立马想起了几年前襄樊卷烟厂离奇的货车失踪案。
面对这来之不易的线索,襄阳警方不敢怠慢,当得知王大合手中还有一单亟待寻找买家的买卖时,襄阳县公安局特勤中队长顾勇立马想出了个计划:警方假扮买家,让王大合骗袁明文出面,伺机逮捕。
1999年1月19日上午,王大合跟袁明文搭上了话,双方约定当天17时见面,地点在襄樊市中心的一家商场附近。袁明文刚被王大合骗上车,分散埋伏在人群中的便衣警察就立马左右夹击将其逮捕。
跟王大合一样,袁明文在接受审讯时,一开始也是避重就轻。面对警方提出的问题,他给出的回答非常离谱,无论是所售车辆的外观还是价格,他的答案与警方掌握的事实都相差甚远。
一开始,警方认为袁明文试图用这种手段抵赖,混淆警方的调查方向,让警方无法抓住重点。根据调查,在与警方周旋这方面,此人确实是“经验丰富”。例如在1996年4月30日,他的同伙驾驶一辆来不及销毁的赃车被湖北省十堰市郧县警方连人带车扣押,袁明文闻讯后竟带着伪造的手续前去救人,虽被识破,但当地公安局苦于没有证据,只好将两人释放。
就在审讯工作陷入僵局时,专案组专家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会不会是袁明文经手的赃车买卖太多,导致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这便意味着他身后站着的是一个以此为生的犯罪团伙。此外,考虑到1996年4月19日驻马店卷烟厂运烟车被劫案中司机和押车员的死,说明了犯罪者至少在两人以上,这更加令警方坚信自己的判断。
果然,当审讯人员指出袁明文一定还有其他同伙时,后者陷入了沉默,随后陆续供出了两个名字:吴选德和唐道友。
警方将两名嫌疑人缉拿归案后,经过对三人长达数天的审讯,一段令人毛骨悚然的往事终于浮出水面。
简而言之,按照袁明文的原话:“那些车都是我们抢来的,司机都让我们杀死了。”
最先开口的唐道友,据交代,出他、袁明文和吴选德外,团伙还有崔书文、李建、胡美春3名成员。1996年4月,5人在驻马店卷烟厂外盯上了一辆载满香烟的货车,当即驾驶一辆抢来的桑塔纳轿车尾随。
他们对这次作案蓄谋已久,吴选德、崔书文和李建三人在车里换上提前准备好的警服,借口交通事故拦下货车,将司机和押车员骗上桑塔纳轿车活活勒死并就近掩埋,末了驾驶两车扬长而去。
对团伙而言,这种作案方式并不陌生,因为就在2个多月前,袁明文刚伙同吴选德,用一模一样的手法劫杀了襄樊卷烟厂运烟车司机王连胜。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在驾车逃窜过程中看到交警,因畏罪紧张而把车开进了路边的沟里。不过交警并没有对二人的身份产生怀疑,反而主动帮忙维持秩序。
1998年1月12日凌晨3时,5人又在湖南长沙用同样的手段抢劫了长沙卷烟厂的一辆运烟车。总而言之,这几人的手段可谓令人发指,谋财且害命,从不留活口。
虽然唐道友的供词令人感到后怕,但警方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立马将掌握的证据摆在了袁明文面前。果不其然,眼见同伙已经招供,袁的心理防线立马就崩塌了,他连吸了几支烟,终于对警方说:“我全都交代,我让你们在全市出名,在全省出名,在全国出名!”
原来,袁明文本身从事着正当行业,在襄樊租了间房,提供承包大货车的运输服务。1993年10月的一天,他的襄阳县朱集镇的老乡吴选德找上门来,后者说自己的小儿子得了重病,把钱都花光了,眼下急于用钱,靠正经工作根本挣不了多少,不如想办法搞搞偏门。
要知道,彼时的中国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时期,遍地都是机会,人们身边到处都是“一夜暴富”的案例。仅三言两语,袁明文就被说动了,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做了个“河南南阳环城汽车运输公司”的假招牌,并偷了个车牌挂在大卡车上,找了个显眼的停车场坐等冤大头上钩。
仅3天后,潮州一家塑料编织厂就向二人订购了运货服务,两人收了1000元定金,却在半路将货主撇下,回到襄樊后立马将货物倒卖,转手就到手9万余元。
1994年4月,吴选德又说服自己的亲戚唐道友和邻居胡美春,三人在长沙开发区拦下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将司机活活勒死后掩埋,随后将车以7万元的价格处理,这笔钱的大头进了吴的口袋。
然而随后一年多里,吴选德又多次试图出手作案,奈何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成功。1995年10月,吴选德只好又找到袁明文,后者不但于当月28日成功抢车并顺利销赃,还在事后对团伙的作案方法提出了改进:抢来的车不一定能卖出去,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要是抢货车,车可以不卖,但只要把货甩掉,哥几个横竖都不会亏。
随着1996年2月13日针对襄樊卷烟厂运烟车抢劫的大获成功,袁明文在团伙中的地位超过了吴选德,成了实际上的“一把手”。
经警方调查,袁明文等6名凶犯长期流窜于湖北、河南、湖南三省,共作案9起,诈骗得货物一车,杀害驾乘人员9名,抢劫各型车辆8辆,所得赃款共计300余万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团伙中的一些人此前曾有着光荣的职业或职位,如崔书文,此人曾在襄阳县朱集镇崔营村当过9年村主任,却在杀人时能毫不犹豫地下手——对于跟他一样的那一小撮人而言,在利益面前,人性根本经不起考验。
讽刺的是,当把一切罪状交代完毕后,罪恶累累的袁明文居然表现得非常“悲壮”。他感叹自己“活着比死了更难受”。好像自己所做的恶都是被逼无奈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