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严查公立医院招投标

川琪姐 2024-08-21 19:48:49

严查公立医院招投标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法严打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领域的串通投标整治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等牵头负责,整治手段也主要局限于罚款、警告及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措施。

但本次,《通知》强调:通过行政手段无法核实,但存在串通投标犯罪嫌疑的,财政部门可邀请公安机关共同参与协作核查工作,公安机关也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众所周知,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同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人范畴。因此,公立医院医疗设备、耗材招标采购同样是本次整治的重点,所有医疗器械代理企业及业务人员,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精神。

毕竟,一旦公安机关确认串通投标行为涉嫌犯罪时,可启动立案侦查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串标、围标”可就不再是简单的罚款了。

串通投标

又称围标、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通过秘密协商,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或者通过相互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等方式,使其他投标人丧失中标机会,从而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人,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特别是在公立医院医疗设备招采领域,这类行为尤其高发。

串通投标,大批械企被“禁入”市场!

7月31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了一则“串通投标”行为的处罚通报,广州汇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广州大集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主动脉球囊反搏泵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2000467)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处以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并罚款14,800元。

7月1日,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连发4则公示, 江苏盛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英吉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内蒙古嘉和上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源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串通投标”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月15日,军队采购网发布了三则知情告知书。新疆福尔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昌智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子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参加2019年4月医疗器械(电子血压计)项目(项目编号:2019-WJBT-D004)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等违规行为,拟被处以禁止其3年内参加武警部队全部采购活动。

2024年至今,在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超半数以上医疗器械企业因“串通投标”被处罚,限期禁入市场、罚款等等……几乎不涉及刑事处罚,这也就导致此类违规屡禁不绝。

20万即可立案!

重点核查这些“串标”行为

因此,本次《通知》明确,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领域发现的串通投标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依法需要立案追诉的,应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1)损害采购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成交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违法所得超过20万即可立案。那哪些情形是本次严查的重点呢?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严查的串通投标线索涉及的情形包括: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通知 》还强调,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公安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加强四方数据资源汇聚,探索推进数据线上实时共享共用,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系统,开展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串通投标跨部门综合监管应用场景。

财政部门与公安机关在开展涉及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案件调查或问题线索协作办理的工作时,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积极配合。

显然,大数据时代下,“串通投标”的代价无疑加剧,不正当竞标行为面临更高曝光与严惩风险。随着传统罚款与警告不再占主导,“严查狠打”成为新常态。

因此,经常参与公立医院招投标项目的企业及个人,均应保持高度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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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未荆 26
    2024-08-22 17:36

    严查的好啊!支持严厉打击医疗腐败罪犯和同伙,应赔偿社会各种损失!最重要是防止转移资金到国外和逃跑,严查罪犯以前违反道德和违法行为,偷藏的脏款送人的财物,抓脏款受益人,重罚金

  • 2024-08-26 19:48

    只是医院?哪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