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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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新闻,江西景德镇乐平市一小区的电梯内,栗女士7岁的女儿小童(化名)下楼玩耍后独自乘电梯回家,一名14岁男孩尾随小童进入电梯。
电梯里都装有监控,监控显示,这名男孩尾随小童进入电梯后,突然用手捂住小童的嘴巴,然后再掐着脖子。小童因为窒息晕了几秒,失去意识,但很快又恢复了意识。
男孩一边控制着小童,一边慌忙摁下电梯键,随后,电梯门开了,男孩直接抱起小童走出了单元门。
幸运当时正好有人路过,加上小童挣扎着大哭,男孩才不得不将小童放下,慌忙逃离。据悉,这名涉事的男孩今年14周岁。
事后,小童的母亲栗女士表示,女儿小童因为受到惊吓,变得不爱说话,晚上还经常做噩梦。作为孩子的家长,已准备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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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想想还是挺后怕的,小女孩在小区玩耍后乘电梯回家就这么不安全了,小男孩在电梯内就敢“行凶”,这可能是同一小区住的吧?如果当时不是出电梯门正好有人路过,这小女孩命运堪忧。
有网友犀利地说,得逞了,小女孩凶多吉少;未得逞,凶手毫发无伤。就因为他14岁未成年?他已然成为人间恶魔,法律就是这么惩罚恶魔和维护公民权益的?非要酿成惨剧之后才采取措施?有多少未成年的恶魔抱有这样的心理:杀了人,没事,我没成年不能把我咋样!
还有网友说,家长为啥让孩子独自乘坐电梯?天哪,7岁小孩在自己家门口难道不能安全坐电梯了吗?我们小区好多孩子(已上小学的孩子)都是自己下楼在小区里玩耍后自己乘电梯回家的,我好几次遇到小孩自己坐电梯呢。这个案例中,已经7岁的小女孩独自乘坐自己家小区的电梯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14岁的男孩为什么要在电梯里这么做?法律应该怎样惩罚这样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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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看到乐平市公安局的通报说,11月2日21时50分许,该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根据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进行处理,涉事男孩已受到处罚。后面双方家属还在就民事赔偿协商。
未成年犯罪的案例不少,现有的法律给予他们应有的处罚远远不够,希望法律能尽快与时俱进地修正。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未成年的恶魔也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