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官宣:维护教师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凡白看时事 2024-08-28 01:57:00
8月2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政策的出台,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对此纷纷议论。 作为一名一线教育工作者,我坚决拥护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这项政策。 我也来浅谈下我对该项政策的理解。 其中教育方面的某些乱象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违规违纪的学生依法依规依律进行教育惩戒进行教育管教本来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由于某些社会,家长,学生的原因,对正常的教育惩戒,正常的教育管教这样的教育职责认识模糊不清,畏手畏脚,不愿履行,不敢履行。在教师的权益不能得到安全的有效的保障之下,怎么能让教师放心大胆的使用教育惩戒,教育管教? 教育的脊梁不能被打断,首先是教师的脊梁不能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的正常的合理的教育惩戒和教育管教,不应该受到外界的指手画脚,颠三倒四。不能让外行指导内行,不懂教育的影响教育。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的出台,就是支持教师的合理的正常的教育,支持教师的脊梁挺起来。国家发出此强烈声音,潜台词就是,放心大胆的干,只要合理的,正常的,国家都会在背后给你们兜着。再有不和谐的声音、行为影响到教师的权益,影响到大国的教育,那些鬼魅魍魉都会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当然也要提醒教师同行,是正常的合理的教育惩戒和教育管教,要把握好这个度,不要理解错误,教育惩戒≠教育惩罚。根据2021年3月1号开始实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 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1,点名批评。 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书面的检讨。 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5,课后教导。 6,学校校规校纪或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的恶劣的,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高中的甚至还可以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切记切记!教师在教育惩戒、教育管理中千万不得有如下行为: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姿势、以及刻意的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8,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好了,这节课就到这里了。 下课! #秋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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