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在反复强调一个重要的问题——各级医院需要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多家医院也纷纷传出医务人员已经开始降薪、欠薪的消息,甚至宣布停诊、破产。
降薪、欠薪成难题,医院为何没钱?
在我国,医生、护士等医院内部岗位一直被称为“铁饭碗”,具有较高的职业稳定性和社会保障。然而,近年来,多位医务人员在网上曝出自家医院已经拖欠好几个月的工资、降低绩效,甚至已经达到付费上班的程度,此类消息接二连三地登上热搜。
不仅如此,梅州市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湖南益阳康雅医院等医院先后宣布停诊、停业、倒闭……医院入不敷出的情况逐渐成为常态,在外人眼里的“铁饭碗”如今也变得岌岌可危。
为何医院会没有钱呢?明明患者络绎不绝,治疗费用高昂,医院挣的钱都去哪里了?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医疗机构的收入来源并不单一。除了患者支付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政府补贴、医保基金结算、药品耗材销售等多个方面。然而,在当前的医疗大环境下,这些收入来源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压力和挑战。
患者支付的医疗费用看似是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实际上却受到了医保政策的严格监管和限制。由于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药品零加成政策的实施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因素,医院的收入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变化导致医院的经营成本上升,而收入增长却相对缓慢,使得部分医院面临财务压力。
同时,医保基金结算的周期较长,医疗机构往往需要垫付大量的医疗费用,这进一步增加了其资金压力。而财政投入不足、公立医院获得的财政拨款有限,这导致医院需要自筹资金来维持运营。高昂的运营成本、低效的管理机制以及部分医院无序扩张与盲目投资,也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医院的财务负担,从而加剧了医务人员薪酬问题的严重性。
柳暗花明!国家医保局释放利好信号
11月11日,为了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支压力,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不仅是对当前医院经济条件严峻形势的积极回应,更是对医务人员降薪、欠薪问题的有力扶持。
《通知》的核心在于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这是一项专为定点医疗机构设计的财务支持措施,旨在缓解其因垫付医疗费用而产生的巨大经济压力,解决“医院-医保-药企”的三角债困境。预付金将专门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确保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拥有充足的现金流。
《通知》从政策制度安排、申请流程、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明确了规范要求,主要体现“三个明确”和“三个规范”。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地区的预付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政策内涵。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按原规定执行。二是明确拨付条件。基金安全是实施预付工作的基本前提,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等级作为拨付预付金的条件和标准。三是明确支出标准。核定标准原则上以前一至三年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月平均支出额为基数,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
三个规范:一是规范流程管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度1月上旬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申请预付金。医保部门审核后商财政部门确定预付医疗机构范围及预付金规模,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按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预付金实行按年度核定,年底前医保部门要与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对账核算工作,通过交回支出户或冲抵结算金额的方式予以收回。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应定期做好医保预付金对账工作,医保部门应做好预付金拨付、清算、核销的会计核算工作。定点医疗机构除按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外,还应当单独设置台账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支出程序,严禁借出或挪作他用。三是规范资金监督。医保部门要将医保预付金纳入服务协议,细化相关条款。同时,明确医保部门收回预付金的情形,对无法收回的,停止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结算费用并申请进入司法程序,保证医保基金安全。
虽然“预付金”只能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并不能用于医务人员工资发放,但由于其缓解了医疗机构支出压力,增加了医院周转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变相地缓解因医院经济压力而导致的医务人员降薪问题。
而薪酬的稳定与合理化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为医院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丨冯熙雯
审核丨卢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