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时期,有钱的人家搞哪些家庭副业?怎么不怕投机倒把罪

桃成柳老人 2024-06-19 14:10:49

文/柳成荫

六七十年代,每个公社都有庙会,那个年代的除“四旧”并没有除掉庙会。所谓的庙会并不一定是上庙烧香,封建迷信是遭到批判的,庙会成了买东西和卖东西人的一场“交流会”,农村人称之为“香期场”,算得上集市吧。

有人说了,私自把东西拿到街上去卖,叫投机倒把。您又说笑话了,如果市面上没东西卖,你就不能生活了。供销社卖的是生活和生产类的大众品,手工工用具还得靠手艺人,制作好了拿到集市上销售,如:篾匠做的蓝子、淘箩,铁匠做的小锹、锄头,木匠做的扁担、小木凳,等等。

生产队时期,发展农村副业的宣传画

没有手艺的老百姓也能发展家庭副业的,但他们没有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而是卖到食品站、供销社。那个年代,有句口号叫“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副,副业也,集体副业,家庭副业,统称农村副业。

生产队时期,农村没有手艺的人唯一被大众接受的家庭副业就是养猪,公社食品站收购,国家提倡和鼓励农民私自养猪,发展家庭副业,甚至毛主席亲自提出了“一人一猪、一亩一猪”的方针政策。那时养猪是高利润,成本很低,猪喂的是青草,家前屋后老种植了青饲料,农民起早带晚割青草喂猪,甚至连河里的青草都打捞光了。养猪是脏活累活,也有懒人不肯养的,但是是少数,你不养猪哪来钱用?

生产队时期,农民不仅养猪,还养鸡鸭

除养猪之外,还发展养鸡养鸭,都是散养。鸡养到树林里或河坡、竹园里,让其自由觅食,吃草籽和虫子,啄青草。鸭子则养在小河、沟塘中,叫“水鸭子”,让其吃小鱼小虾和螺蛳。那时公社食品站收购鸡蛋、鸭蛋,也收购活鸡、活鸭。

在南方,农村人有种树的习惯,家前屋后都种上了树木,为的是打家具用,一般以槐树、苦楝树为主,种得最多的是桑树。桑树木质结实,制作的家具耐腐蚀,更主要的是,桑叶可以养蚕。那时,无论生产队或家庭都养蚕的,家庭养得很少,往往仅养殖“一角纸”。供销社收购蚕茧,用来巢成丝,出口创汇。

那时,南方有一个小县城,农村人有编制藤椅的祖传手艺,一直流传至生产队时期,这成了典型的农村家庭副业。生产队时期,在这个地方有个习俗,女儿出嫁的嫁妆里少不了藤椅的。那时,几乎家家户户有一两张藤椅,或坐椅,或躺椅。他们利用业余时间把藤椅编制好了,拿到集市上去卖。

那时,供销社的另一个部门叫农资站,有藤皮和藤条卖,还分进口的和国产的。有手艺的农民起早贪黑,编制藤椅,拿到集市上去卖。在生产队时期叫家庭副业,要是在现在,也许成了“公司”,成了家族化企业了。

生产队时期,南方某个地区几乎家家户户有藤椅,都当地农民编制的

有人说,不怕“割资本主义尾巴”吗?其实,所谓的“割资本主义尾巴”这一词语在八十年代后期、九十年代才被拿出来说事的,并创作出影视作品用来“洗脑”,诸如《月亮湾的笑声》等等,后来又有了电视剧《老农民》。真正的割资本主义尾巴是特殊时期针对特殊人物发起的一项特殊的运动,笔者曾写过《正解割资本主义尾巴》一文(见文下链接),你读过之后自然会明白,本文不再赘述。

有人说,生产队时期做生意就是投机倒把,投机倒把是要判刑的,甚至是死刑。没错,投机倒把罪确实是存在的,浩然文学巨著《艳阳天》中有过描写。这一点不存在争议,是计划经济时代确保经济秩序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

所谓的投机倒把是指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获取利润。而农民的自产自销并不是投机倒把罪,只是后人以讹传讹,搞得卖几枚鸡蛋也成了投机倒把罪,纯属子虚乌有,扩大宣传,以达到某种目的。只有具备了上述12字才是投机倒把,利用农闲季节发展家庭副业,与投机倒把毫无瓜葛。

历史上典型的投机倒把案例应该算赵安良的投机倒把罪,他于1967年被判死刑。

六七十年代,肉食品紧张,往往由政府计划供应,个人是不允许经营的。而赵安良冒天下之大不韪,以买空卖空的形式贩卖肉食制品,为了达到更高利润,而囤积居奇,从食品公司套购转手贩卖,已构成了投机倒把罪。赵安良曾多次受到批判,政府让其改过自新,但因利益熏心,不思悔改,变本加厉,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赵安良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死刑

其实,无论是生产队时期,还是现在,同一个地方既有穷的,也有富的,地区与地区之间也有一定的差距。就拿江苏来说,苏南、苏中、苏北拉开了三个档次,苏北地区九十年代还没有达到苏南地区七十年代的生活水平。问题的症结,苏南地区的家庭副业起步早,后了又演变成队办工业,这就是发展家庭副业成功于否的现状!

生产队时期,生产队队长就是发展家庭副业的带头人,“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如果生产队队长家没家庭副业,那整个生产队也好不到哪里去。

链接:

https://m.toutiao.com/is/ijTaDHC1/ - 正解割资本主义尾巴,允许农民经营家庭小副业,否定“三自一包” -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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