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主张“杀盗非杀人”,看似伸张正义,但背后隐藏的逻辑却让人心惊胆战。
能体现“杀盗非杀人”逻辑的说法还有“惩恶即是扬善”,本身似乎无懈可击,但前提并不一定正确无误。善与恶的判断标准由谁来定?倘若由统治阶级来制定,那么皇帝和官员就是善的,农民起义军就是恶的;倘若由农民起义军来制定,那么结果正好相反。谁制定善与恶的标准,谁就拥有超级话语权,可以利用标准排斥异己,孤立打击对立面,甚至会打着正义的旗号屠杀对手。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经常干这样的勾当,就是窃取话语权,然后利用话语权定义善与恶,把对手定义为恶,而自己变成善的代表,要惩恶扬善,本身似乎没什么不对,也会蒙骗很多人,甚至很多人都会跟着统治者打击对立面,镇压农民起义,却从来不会问定义善与恶标准的是谁,有没有偏见,有没有私心。由此引申开去,墨子的“杀盗非杀人”本身就存在着逻辑问题,关键不是看杀盗的结果,而是要看谁来定义盗的概念。倘若统治者来定义,就一定会把民间的反对者定义为盗匪,有着很大的偏见。而他们自己却不劳而获,不用参加田间劳动,却可以从民间源源不断地搜刮财富,当然就会成为大盗,却不会被定义为大盗,而是根正苗红的皇帝和官员,可以堂而皇之地占有天下的优质资源,分配优质资源,不会让老百姓占有。
倘若老百姓生活不好,很可能在官府的催逼下家破人亡,就可能走上反叛的道路,被统治者定义为盗匪。他们会打家劫舍,会劫富济贫,当然会获得劳动人民的喜爱,只是背负的罪名不好听,却给人们带来了实惠。这个时候,强盗成了给人们造福官员,而官员反而成了拼命搜刮的强盗。当官员打着“杀盗非杀人”的旗号清剿强盗的时候,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坏人清除好人的态势,也很容易愚弄视听,被人们视为正当的。因为“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失败者无权书写历史,只能被胜利者视为盗匪,被污名化处理,被写进史书,成了历史的罪人。胜利者成了历史上的明君贤臣,成了被人仰慕的对象。由此来看历史上的人物,是非功过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记录历史的人是否忠实记录,是否受了当时定义对错观念的影响。历史人物的对错是由后人评价的,当时的人不一定有评价,而且很多人似乎都受到了史官的思想影响,以为史官的记录就是真实可靠的,史官的评价也是真实可靠的。于是,很多人似乎都被所谓的历史影响了,以为自己看到了真实的历史,其实不过被史官欺骗了,被拥有超级话语权的统治者玩弄了。
“杀盗非杀人”的逻辑似乎有着侠义的意思,但很容易被后代人理解为除恶即是行善,要对坏人实施打击,而且除恶务尽。其实,世界上十足的坏人并不多见,大多表现为某一方面的坏,却不会十足地坏。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就是说老虎也有好的一面。甚至老虎没有善恶的观念,只是人们赋予了老虎善恶的观念,用善恶的观念来评价老虎,当然不得门径。但人们都认为评价得对,而且还会以此类推,评价世间的一切事物。倘若人人都带有这种观念,就会形成可怕的逻辑。王得厚在《“杀盗非杀人”》一文中指出,“我们中国人一旦认为某人不是好人,就都一概认为‘不是人’,辱骂、侮辱、虐待、殴打、杀戮、千刀万剐都成了活该,都无所不可。”他列举报上刊登的艾滋病感染者、人工流产、刑讯逼供,直到上溯“文革”的滥打滥杀种种,总结说,“杀盗非杀人”归根结底是“不把人当人”。把人当人最重要的是珍爱生命,以人为本。鲁迅在《流氓的变迁》中写到李逵,说他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他劫法场,不论青红皂白,一路砍过去,杀出一条血胡同,有着嗜杀的本性。虽然杀的大多是看客,但杀人是违背道德的行为,尤其是不论贤愚,大杀四方,就更具备流氓嘴脸了。
在流氓的意识里,老百姓就是无关紧要的人,可以随便杀戮,而老百姓大多是农民,耐受度很高,即便被杀,也不会获得什么话语权。定义强盗的权力不在老百姓手中,而在统治者手中。只要统治者定义老百姓中的一群为盗匪,就可以轻易打杀,而且要斩草除根。那么,杀害老百姓的行为也是正当的吗?“杀盗非杀人”的逻辑还是那么理直气壮吗?起码不能够实现逻辑自洽。墨子的逻辑是侠客的逻辑,很容易被统治者借用,也很容易成为统治者杀人的工具。即便是侠客借用了这种逻辑,也很容易出现杀害无辜的行为。就像梁山好汉一样,说是杀富济贫,却从来只是杀富,却不济贫。像李逵那样的所谓起义者,杀害无辜的不在少数,就更别提宋江、吴用等人了,都是劫富不济贫,也都会出现很大的偏差。
看看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军被斩杀的事实,再看看文革期间被批斗的那些“地富反坏右”,就知道“杀盗非杀人”逻辑的问题所在了,简直让人不寒而栗,又无法对遵从这样逻辑的所谓正义者说明白。还是尽量摆脱这样的逻辑,从定义善恶标准来看待这个问题吧。不然,只会陷入偏颇的境地,甚至做出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