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州一房企非法占用土地被处罚

湖州楼市 2024-09-18 09:58:52

近日,湖州南浔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而被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处罚。

该公司即为新南浔孔雀城都会江南的开发商。一起来看看处罚明细:

▼处罚明细

主体名称:湖州南浔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9月9日

处罚内容: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80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南浔镇新安村集体。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88平方米)和其他设施。三、罚款,对所占用的1237平方米耕地处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万零玖佰贰拾伍圆整(¥30925),对所占用的除耕地以外的1043平方米农用地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万零捌佰陆拾圆整(¥20860);共计人民币伍万壹仟柒佰捌拾伍圆整(¥51785)。罚款金额:5.178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湖州南浔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违法事实:

当事人湖州南浔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新安村湖浔大道北风顺路西实施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80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南浔镇新安村集体。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88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三、罚款,对所占用的1237平方米耕地处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万零玖佰贰拾伍圆整(¥30925);对所占用的除耕地以外的1043平方米农用地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万零捌佰陆拾圆整(¥20860);共计人民币伍万壹仟柒佰捌拾伍圆整(¥51785)。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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