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出行
都有搭乘顺风车的习惯
快捷、方便
时间也比较灵活
但目前顺风车的市场也参差不齐
导致体验不佳
关于拼车、顺风车相关问题
肇庆出手整治了!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记者日前
从肇庆市交通运输局获悉
该局正在制定
《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
合乘的若干规定》
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
厘清非法营运
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
保障合乘各方合法权益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提倡绿色出行
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新制定的《规定》中明确了
这些重要信息
拼车、顺风车
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
《规定》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即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不得以经营盈利为目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约定并承担,不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范围。
明确了合乘计费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明确了合乘计费方式,合乘出行应由乘客分摊的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和通行费,其计费方式按照只计程不计时原则,合乘服务提供者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得设置起步价,路桥费等通行费用由合乘各方协商分摊。两批乘客拼车的,对每批乘客应折扣计费,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6。
不得同时使用多个平台
实现多批乘客合乘
《规定》还明确,分摊出行成本的,合乘服务提供者每天提供不超过4次的合乘出行服务;免费互助合乘的次数不受限制。通过同一合乘平台实现合乘出行的,每次合乘不得多于两批次乘客;不得同时使用多个平台实现多批乘客合乘。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据了解,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10月2日止,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肇庆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认真研究采纳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14号
邮编:526020
邮箱:sjtj_zhysk@zhaoqing.gov.cn
《规定》实施后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规定》的内容
对非法营运行为或合乘出行行为
进行认定
对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
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 | 肇庆头条、肇庆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