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曹雪芹要让袭人去给贾宝玉开门,挨上那一脚?

写在名著 2024-03-16 11:03:13

袭人自己说的啊:“我是个起头儿的人,不论事大事小,事好事歹,自然也该从我起。”她是“起头儿”的,立功受赏由她开始,挨打受罚也由她开始——就是挨了踢,她还会顺势而为,趁机确认自己的“起头儿”的地位。

有人把袭人挨打解读为她与黛玉有矛盾、宝玉替黛玉出气。这是解读过甚,而且断章取义。事实就是宝玉并非故意——如果是为了什么目的踢这一脚,在踢了一脚之后,又温言抚慰,又在夜里亲自起来、斟茶漱口地服侍,又亲自去太医家求医问药,又是为了什么?俗话说“打一巴掌揉三揉”,宝玉这何止“三揉”?恐怕三十揉、三百揉都不止了吧?这样百般补偿,踢那一脚的惩戒效果还有的剩吗?

作者设计这个情节,不是要根究宝玉为何踢袭人、袭人为何挨踢,而是为了写袭人挨踢后的反应,来刻画这个人物形象。

“晴有林风,袭乃钗副”,这两组四个人的性格对照明显,而性格又是通过说话做事来表现的。宝钗劝宝玉,宝玉“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对宝钗当然是极大的侮辱。可是宝钗呢,“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过后还是照旧一样”。袭人被宝玉当众踢了一脚,这也无疑是极大的侮辱,后来晴雯不是还拿这来说事儿吗?袭人的反应呢,先是劝宝玉“没有踢着,还不换衣裳去”,还要忍着痛服侍他换衣裳,还要用“谁说是安心了”来安慰宝玉,就是吐血之后,也不让宝玉叫人,只让他“明儿你打发小子问问王太医去,弄点子药吃吃就好了”,就要个“人不知鬼不觉”。

宝钗和袭人,都是“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的。说得文雅一点,就是遇辱不惊、唾面自干。可是另一方面,被打踢了打了冷落了,过后还是照旧,这也算是没有自尊、不要底线了。

相反的是黛玉晴雯这一对儿。晴雯因为宝玉一句“蠢才”就顶撞起来,才不管是自己跌坏扇子在前;袭人来劝,她又对袭人冷嘲热讽一番,不顾袭人是出于善意。当然是因为宝玉的“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和袭人的“我们”,显示出宝玉不打算与晴雯“在一处”、以及宝玉袭人的亲密,让晴雯受了很重的刺激。可是不管怎么样,一遇事就炸,不考虑前因后果,不斟酌利弊得失,正是“使力不使心”的典型。

至于“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的事,如果发生在黛玉身上,袭人已经做出了预判:“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黛玉和晴雯一样,都是率性而为的。

这无所谓谁对谁错,也没有高下之分,只是两种类型的女孩子性格,各有各的可爱,也各有各的讨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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