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贵州高院的生命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被公开。其内容显示:陈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赔偿10元。
据了解,陈某某妻子是丹寨县某局职工,2020年7月与时任丹寨县雅灰乡党委书记罗某某认识,后来两人确定为情人关系。
截至案发,罗某某多次与陈某某妻子发生性关系。
案发前夜,罗某某深夜驾车送陈某某妻子回家,被陈某某发现。
回家后,陈某某殴打妻子使其承认了婚外情。
2021年7月2日早晨,陈某某携3把刀到丹寨县教科局,持刀将38岁的罗某某杀害。
经丹寨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某系被锐器刺破心脏,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
公诉方表示,建议判处陈某某死刑,但不要求立即执行,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2年1月12日,陈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本院判处无期徒刑,罗某某家属向陈某某索赔124万余元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由被告陈某某赔偿罗某某家属经济损失十万元。
罗某某家属上诉后,贵州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这一事件是一场因不正当关系引发的悲剧,既反映出道德失范带来的严重后果,也凸显了冲动行为的沉重代价。
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原党组书记罗某某的行为极其可耻,作为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严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却与下属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给他人家庭带来巨大伤害,这种行为必须受到强烈谴责。
而陈某某,虽然其冲动行为不可取,但他也是受害者。
在得知妻子与他人的不正当关系后,情绪失控可以理解。
但是,法律是公正的,陈某某杀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对于法院的判决,虽看似有些过重,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事出有因就忽视法律的威严。
但是不管怎么说,陈某某其实很不值得,这原本错的不是他。
但是却因为咽不下心中那口气,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要是他不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选择离婚,并向纪委举报该书记,或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可惜的是,无论是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可能还会保持理智。
毕竟没有那个男人能够容忍自己的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更何况对象还是自己领导。
再来看这个书记,死真是有点便宜他了,毕竟害了两个家庭。
最后,这件事也给那些自以为权势滔天、可以无视法律法规者敲响警钟。
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果没有,那自有人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