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既然承认《易经》是卜筮之书,那似乎就应当承认,它是巫术文化的产物,所反映的思想也应是神秘主义或宗教迷信一类的思想。但是,从文化史的角度看,《易经》从占筮到成书,显然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文明社会的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的思维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不可能不反映在它的最后成果——《易经》之中。因此,它既是巫术文化的产物,同时亦是它的发展。
从现有的《易经》文字来看,它已经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抽象能力,运用了某些逻辑学与心理学的方法,孕育着某些科学思维的萌芽,而且表现出某种哲学意义上的智慧。当它以经典形式被确定下来之后,理所当然,便成为中国哲学的基本出发点。它所涉及的问题,正是“天人之际”的问题。从结构形式而言,《易经》是一个以象、数为特征的符号系统,具有某种形式化的特征,但它又配以卦、爻辞等文字说明,以阐发其中所涵的意蕴,这些结构及其意蕴代表了《易经》的基本思想。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样的思想?是神秘主义的“互渗律”还是科学预测学?还是别的什么思想?
从方法论看,《易经》属于经验综合型思维,不是逻辑演绎思维,是在观察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不是在某种假设推导中形成的。它的思维方法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不是单一的或直线式的。但这并不是说,它没有一个基本的思想模式,正好相反,它确有一个稳定而基本的思想模式,它就是原始的“天人合一论”的整体思维。
《易经》的基本功能是预卜吉凶,但是在预卜吉凶的时候或之后,它还要提出某种说明。有人认为,《易经》的基本思想是因果论思想;也有人认为,是目的论思想。前者是科学的,后者则是神秘主义的,两种解释是截然相反的。
不能否认,《易经》在它提供的说明之中,确实有某种神秘主义的东西。为什么筮遇某卦某爻便是吉,便是悔亡,而筮遇另一某卦某爻便是凶,便是悔吝?这里有某种超出理性之外的神秘原因,很难用一般因果律来解释。事实上,《易经》中有些卦明显地表现出天命论一类的神秘主义思想,以说明天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否卦之九五爻辞说:“有命,无咎,畴离祉。”[1] 又如大有卦上九爻辞说:“自天佑之,吉,无咎。”这类例子说明,《易经》具有天人目的论思想。按照这种思想,在天与人之间,有某种既非机械论的又非人力所能改变的神秘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先天预定的,还是后天选择的,它都预设了某种不可测知、不可抗拒的神意,它是人的吉凶祸福的最后决定者,筮者则是它的传达者。
这当然符合巫术文化的一般特征,它就是早期的天命论思想。但是,我们由此能不能得出结论说,《易经》是一部天人目的论的神秘主义著作呢?我认为不能这样说。因为这样理解未免太简单了。神秘主义固然是《易经》思想的一个特点,但不是它的唯一特点,甚至不是最主要的特点。透过神秘主义,我们会发现,其中蕴涵着更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尽管处于萌芽状态,却代表某种发展趋势。
《易经》思想也不是机械因果论思想。所谓机械因果论,就是从原因推出结果,二者的联系是直线的、“必然的”,在原因条件之中就必然地包含着它的结果。但是通观《易经》,却并不存在这样的因果必然性。许多卦讲到人的吉凶祸福同某种现象有联系,但并不是机械决定论那样的必然性,而是一些特殊而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既不是“预定的”,也不是“必然的”,倒不如说是随机的,或者是或然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其中包含着许多相关因素和条件,这些因素和条件是同时存在的,而且是相互作用的,其中更重要的是,有人即主体因素的直接参与。因此,很难用直线式的因果论去说明。
《易经》是讲各种关系和联系的,其中也有逻辑联系,但不是因果必然性的机械联系,在《易经》中,没有明显的时间上的因果关系,而是许多因素和条件同时起作用,并且是相互作用,由此产生了某种机遇或结果。这些因素既有客观的,又有主观的,既有外在的,又有内在的,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它要比线性因果思维复杂得多,当然也缺乏因果思维那样的逻辑明晰性。
既不能停留于神秘主义目的论,又排除了因果决定论,那么,可能的联系又是什么呢?能不能说,《易经》所讲的联系只是某种纯粹的偶然性,或没有任何内在联系呢?这样理解也有困难。因为这样一来,就失去了任何说明的意义。无论卜筮也好,预测也好,无非是找到某种说明,以应付环境,决定行为,并满足精神上的需要,而纯粹的偶然性和无联系是什么也不能说明的,更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人的思维总是倾向于寻求某种联系或某种统一性,而不是毫无联系的妄想。即便是丢铜币那样的“游戏”,其中也有某种概率,而不是完全不可捉摸的;即便是休谟那样的经验论,虽然否定了因果律,却要从人的心理知觉或心理习惯作出解释,并不是毫无说明。《易经》固然属于经验综合型思维,但同样也要找出人与自然界的某种联系,这种联系正表现出它的思想特征。
心理学家荣格对于《易经》思维给予极高评价,并把它命名为“同步原理”思维。他说:“《易经》中的科学根据不是因果原理而是一种我们不熟悉因而迄今尚未命名的原理,我曾试图把它命名为同步原理。”“这种根据同步原理的思维,在《易经》中达到了高峰,是中国人总的思维方式的最纯粹的表现。”[2] 荣格把《易经》同西方传统思维进行了比较,发现它不同于西方的因果思维,它不是线性的,而是“集合”的,不是历时性的,而是“共时性”的。他所说的“同步”就是指各种联系处在“相对共时性”中,在这样的联系中,时间不是一种抽象,而是一个具体的“闭联集合体”,“它具有这样一些性质和条件,能够以一种非因果的平行对应方式,在不同的地点同时表现出来”[3]。应当承认,荣格的发现在文化学和思维科学上是有意义的,他的解释也有相当说服力。但他所说的“闭联集合体”主要同心理学有关,并以此解释和论证了他的“集体无意识”和“原型”观念。
我们不讨论《易经》思维是不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原型”,也不讨论二者之间有何关系。我想指出的是,《易经》确实不是机械因果论思维,同时也不是纯粹的数学集合论思维,而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有机整体论思维,这才是《易经》思想的根本特征,但还不是它的唯一特征。
《易经》的符号系统带有很大的神奇性,使后人和当代人不断进行推测和研究,后来的象数学就是从这里发展出来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从《易经》和象数学中并没有发展出真正意义上的数学,而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天人之学”。其原因就在于,《易经》中的“数”,始终没有同“象”分离,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易经》中的“象”,不是别的,就是意象,即代表某种物象,并且隐含着某种意义。它的基本要素- -(阴)—(阳)二爻,二者的不同排列组合,便构成六十四卦。这同生物的基因排列组合相暗合,但它是不是基因论,在我们的讨论中并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它们只能在每一卦中存在,而且起功能作用。它在每一卦中的地位不同,作用也就不同,因而显出复杂多样性,同时却又是一个整体结构。每一卦都是一个整体,但它们也不能孤立存在,而是同其他各卦处在有机联系之中,这种联系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整体结构是“闭合”的,但它所包含的意义却又是无限的。
注释:
[1]“畴离祉”高亨解作“寿且福”,从之。
[2]《心理学与文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50、252页。
[3]《心理学与文学》,第251页。
摘自《“天人合一”说的发生及发展——〈周易〉》《蒙培元全集·心灵超越与境界》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