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聊城。李某某与朋友吃饭喝酒时,朋友说想吃点洋葱清口,李某某就吩咐妻子去切。此时妻子正独自照看3个年幼的孩子,她随口丢出一句:“要吃自己切,不吃拉倒,我不伺候你们。” 李某某觉得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便与妻子争吵起来,借着酒劲拿一把尖刀捅刺向妻子后背,致妻子不治身亡。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李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系因一颗“洋葱”引发的血案,当事人之前本无其他矛盾,仅因家庭琐事、朋友情面等原因最终导致李某某以极端的犯罪手段发泄怨恨、酿成惨痛后果,不禁令人唏嘘。李某某的一时冲动使几个年幼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要承担家庭支离破碎的后果,让人痛心不已。
那个想吃洋葱张某安心吗?因他一句想吃洋葱,搅散了一家人,使三个可怜孩子成了孤儿
那几个喝酒的狐朋狗友也应该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要负责把三个孩子养大。
死要脸面,活受罪孩子没有妈妈,自己没有了妻子,挽回了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