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媒体人周玉蔻与蔡玉真因在其节目及社交平台上发布关于张淑娟的虚假消息,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与名誉,分别被判刑1年6个月。法院认为,两人未经核实,故意将时间错置、拼凑事实,传播不实的“绯闻”与恶意诽谤,致使张淑娟的个人名誉遭到严重损害。若二审及三审判决维持不变,二人将面临入狱的风险。
媒体人周玉蔻与蔡玉真因在其节目及社交平台上发布关于张淑娟的虚假消息,分别被判刑1年6个月
案件起源于2022年,周玉蔻与蔡玉真在其节目以及社交媒体平台上指控张淑娟与蒋孝严之间有不正当关系,称两人曾在晶华饭店发生过亲密行为,并公开传播此“绯闻”。张淑娟在诉讼中强烈否认这些指控,并提起加重诽谤和侵犯个人资料的诉讼,认为此类不实信息不仅无中生有,还严重损害了她的个人形象和声誉。
张淑娟(右)当庭怒轰周玉蔻(左)「妳要不要去滚一滚?」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周玉蔻和蔡玉真作为媒体人,具备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但他们在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核实或调查的情况下,便公开传播这些没有依据的指控。法院认定,二人通过扭曲事实、张冠李戴的手法制造虚假消息,尤其是在没有考虑到这些内容对张淑娟私人生活和社会声誉的巨大影响的情况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
近年来,周玉蔻涉及多起名誉纠纷,包括与赵少康、黄国昌等人的争执,且屡次被法院判决为败诉方。
法官强调,张淑娟的个人隐私事项,尤其是涉及私德的内容,既不属于公共利益讨论的范畴,也不应该成为媒体无端炒作的对象。法院认为,周玉蔻和蔡玉真不仅传播了不实的指控,还涉嫌非法利用张淑娟的个人资料,进一步加剧了对她名誉的伤害。
在量刑时,法院综合考虑了二人的行为方式与犯罪态度。尽管蔡玉真在庭审过程中表示认罪,并请求法官考虑其悔过态度及轻判,但法院认为她的态度仍显得不够真诚,且未能充分表达悔意。周玉蔻则始终否认有罪,坚持她所言属实。法院指出,二人对于案情的处理态度和不当言论的传播方式,使得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加大,判决因此较为严厉。
此次判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尤其是媒体圈和公众人物的言论自由与责任之间的界限问题。有人认为,媒体人应当拥有言论自由,但在散布信息时,必须承担更高的责任,尤其是在涉及个人隐私和名誉时。张淑娟一方则表示,这一判决对于捍卫个人隐私和社会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于防止媒体滥用其平台、伤害无辜者的行为,具有警示作用。
周玉蔻和蔡玉真在判决后表示将上诉。若上诉失败,他们将面临服刑的可能。此外,周玉蔻的多起官司也引发了公众对她媒体生涯的关注。近年来,周玉蔻涉及多起名誉纠纷,包括与赵少康、黄国昌等人的争执,且屡次被法院判决为败诉方。此次判决再次将她推上风口浪尖,未来她如何应对这些法律挑战,仍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