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
前两天写了篇
按照东方甄选的公告,董宇辉支付7656万元,购买与辉同行股权;俞敏洪在社交媒体和股东交流会,表示与辉同行这家公司送给董宇辉,并且购买股权的7656万元的钱也会安排。
有人问,送给董宇辉这家公司,董宇辉需要交税吗?董宇辉在这场交易中需要交多少税?
其实,送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实际意思是与辉同行这家公司所有赚的钱都给到董宇辉,那具体要交多少税,就看实际交易安排了。
由于董宇辉不是与辉同行的股东,所以这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给到董宇辉的钱,在税法上应该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进税率,考虑到金额非常大,咱们就简化一点,不考虑速算扣除,直接用最高45%税率来计算了。
与辉同行这家公司成立半年多以来,目前利润表上税前利润1.88亿元(除税前溢利),税后净利润1.41亿元(纯利),交了25%企业所得税4700万元。
按照成立公司时的承诺,这家公司一半利润给到董宇辉,我一开始还以为要把1.41亿元的一半给董宇辉,一半给东方甄选,但后来俞敏洪说这个1.41亿元是留在公司的利润,董宇辉已经拿走属于他的一半利润。
那如果这样的话,与辉同行在支付董宇辉报酬之前的利润总额应该是1.88×2=3.76亿元,然后在与辉同行账面支付给董宇辉1.88亿元薪酬,这样与辉同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为1.88亿元,董宇辉的这笔报酬要交45%的个人所得税,交税8500万,到手约1.03亿元。
按照之前的约定,属于公司的1.88亿元,公司要交25%企业所得税(约4700万元),余下1.41亿元纯利润。这次分手,俞敏洪很大度,与辉同行赚的钱,东方甄选分文不取,全给小董。
那这1.41亿元怎么给?与辉同行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老俞说都已实缴,再加上纯利1.41亿元,那与辉同行的账面净资产应该有1.51亿元,但公告中披露的账面净值为7656万元,相差7444万元,这笔钱应该是与辉同行将利润分配给母公司了,公司分红给公司,是不用交税的。母公司拿到这笔分红7444万元,再加上预计收到的股权转让7656万元,就是收到1.51万元,扣掉出资的1000万元,多出的1.41亿元,就是本来应该拿到的与辉同行利润。
那现在东方甄选分文不取,全部支付给小董,小董需要交45%个税,国家拿走6300万元,小董到手7800万元。
总的算下来,与辉同行成立以来半年多,毛赚了3.76亿元,国家拿走8500(个税)+4700(企业所得税)+6300(个税)=19500万元,董宇辉到手10300+7800=18100万元。
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通过不同路径拿的钱,到手也不一样,直接在与辉同行那边列支的薪酬,到手有10300万元。 而另外的一半利润,到手只有7800万元。如果董宇辉收购完与辉同行公司后,将账面余下的净利润(约6656万元)分红到个人口袋,还要不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呢?这个问题留给评论区,大家来回答吧。
当然,俞敏洪说董宇辉购买公司的7656万元也给安排了,这块应该是通过合作关系给到董宇辉相关利益,因为具体怎么操作,俞敏洪也没说,所以未来要交多少税,还不清楚,但税肯定是跑不掉的。
算下来,不考虑增值税及附加税收,仅仅是所得税,相当于与辉同行差不多赚了3.76亿元,国家能拿走1.95亿元税收,董宇辉到手1.81亿元。
以上税收计算是基于假设:与辉同行赚的钱,一半是通过与辉同行账面支付给董宇辉的薪酬,另外还有1.41亿元是通过东方甄选母公司支付的薪酬,这些仅仅是笔者的推测,具体操作如何,一切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