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法言法语”与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的“民言民语”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法律专业术语居多,而后者的语言表现形式通俗易懂。组成“法言法语”的各专业术语之间要通过法律规定、法理和法律逻辑进行严谨有序的联系,而来自不同地区的“民言民语”有着十分接地气的语言风格。今天我们谈谈在立法时对“法言法语”的把握以及“民言民语”与“法言法语”的转化等问题。
一、对立法政策的把握要准确
1.准确的理解立法政策,以立法政策指引法律的制定,并将其转化为“法言法语”。
2.将立法的目的和内容正确的把握。成文法的载体是立法语言,其表达形式服务于内容。对立法政策、立法内容的准确把握是实现最佳立法效果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严格遵循立法表达的规则
1.为了使法案有严谨的逻辑结构、科学的条文表述、统一的语言规范,在起草法案时要遵循立法技术规范,其中包括遵循逻辑规则、语法规则和修辞规则。
2.遵循逻辑规则就是避免逻辑上的错误,保证立法的表达有较强的逻辑性,使立法语言明确且不自相矛盾。
3.遵循语法规则是指起草法案时符合句法和词法的规则、标点的规则,因为标点符号对于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也有一定的影响。
4.遵循修辞规则是指起草法案时要专业性与通俗性相互融合,精准性与模糊性平衡协调。立法时应避免明确的倾向,采用中性语言更为合适。确保语言表达具有准确性、明确性、涵盖性等特点。
三、立法技术规范的完善
1.立法的语言表达技术规范对于讲好“法言法语”是很重要的。从国外的立法实例、立法史料中吸收先进的立法经验,研究其理论成果,并且结合司法实例,探寻和细化立法表达技术规范。
2.编纂制定统一的有可操作性的立法技术规范也是很有必要的。
3.对立法语言规范化的研究是很关键的。立法语言规范化研究是运用立法学、部门法、法理学、逻辑学、语言学等多元学科知识,综合系统的进行研究。这是一项跨学科的专项工程,对于提高立法语言研究成果有很好的作用。
四、立法起草规范化的重视
1.遵循立法表达规则,准确的把握立法语言的一般规律,娴熟的使用立法表达技术,使立法语言更加规范,反复研究推敲,提高立法语言规范化水平。
2.在遵循立法起草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坚持科学、民主、专业的立法原则,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用理论结合司法实践,提高立法的效率、效果、质量。
3.对立法理论的运用和解释要格外重视。结合法律的专业理论,规范使用立法用语,加强法律的衔接,填补立法的漏洞,使法律规范的内外部协调,立法和修改法律会更加科学。
4.立法语言要具有专业性,可以请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法案的起草、修改、论证和完善工作,使立法语言更专业、更贴合实际情况。
五、立法语言审查制度化的推动
1.与各个领域专家对审查立法语言进行互动和沟通,使立法用语规范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实质审查作用得到有效地发挥,提高立法意见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的立法语言审查制度。
2.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准确的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六、对立法人才的保障
1.重视立法人才的遴选和培养才能保障高质量的立法工作。立法的基础教育,开设相关的立法起草课程,讲授立法语言的规范化使用等都是培养优秀立法人才的重要途径。
2.完善立法人才的准入制度,要将立法语言的专业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实践工作经验等作为遴选立法人才的考量标准。
3.加强立法语言的培训,使立法人才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各项能力得到提高。
七、做好“民言民语”与“法言法语”的转化
我国各个地区的民风民俗、语言文法、语言习惯都有所不同。如何既能够广泛的收集民意,充分了解民众的意愿,体察各地的特殊情况,又可以结合专业的法律术语去表达,不失去立法草案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是需要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的。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开展调研、举办立法意见建议征询会、收集民众的建议意见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可靠途径。在立法时做好从“民言民语”到“法言法语”的转化,普法时又能将“法言法语”用“民言民语”解释清楚,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课题。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