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常见表现形式

行摄阿晁 2024-10-22 13:43:01
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常见表现形式

写下这些真实的法律故事,是为了指出法律风险,并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希望大家看完后能知道遇到类似情况时该怎么应对。

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常见表现形式

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未履行告知义务:

许多情况下,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措施前,并未告知患者相应的医疗信息,导致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治疗。

例如,在拔牙、胃镜检查、输血、阴道试产等医疗措施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或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未提供替代方案。

此外,在手术过程中,若病情发生变化或需要变更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时,也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并进行谈话记录。

在患者死亡后,也应当告知家属尸检的必要性。

在产前检查中,也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例如,未告知超声检查的局限性、未告知异常结果、未进行针对性告知(例如唐氏筛查结果的风险)以及未建议孕妇进行进一步检查或转诊等。

告知不充分:

告知不充分是违反告知义务的另一种常见形式。

《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的告知应当具体,即针对患者的具体病情和医疗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在实践中,很多医疗机构存在“重签字,轻告知”的现象,仅仅告知患者一些简单、抽象的信息,而未对患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例如,仅仅告知患者手术风险,但未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防措施、替代治疗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

告知方式不规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疗告知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然而,医疗机构在使用这些新兴告知方式时,往往缺乏规范性,导致告知内容不明确、不完整,甚至存在信息错误、遗漏等问题。

例如,通过电话告知检查结果,但因电话未接通而未及时告知,导致患者延误治疗。

告知对象错误:

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应当将患者本人作为主要的告知对象。

实践中,很多医疗机构出于各种原因,将患者近亲属作为主要的告知对象,甚至未告知患者本人,而直接告知其家属。

这种情况虽然看似是为了保护患者,但实际上却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告知内容不全面:

医疗机构在进行告知时,应当涵盖所有与患者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并发症、医疗费用等相关的信息。

但实践中,很多医疗机构为了避免医疗纠纷,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刻意隐瞒或模糊某些信息,例如医疗资源情况、医生的资质等。

此外,部分医务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也可能导致告知内容不全面。

告知时机:

在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或者出现新的诊疗方案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患者。

但实践中,很多医疗机构没有建立及时有效的告知机制,导致患者无法及时了解自身情况,错失治疗机会。

总而言之,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减少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履行告知义务,并不断改进告知方式,提高告知质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尽相同,建议您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针对您个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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