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得聊聊那个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新闻——长春高空抛物案。
这事儿一出,网上的讨论就像炸了锅一样。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罪犯周某被判了死刑。
但这个判决背后,还有多少故事值得我们去挖掘呢?
话说,2023年6月22日,长春夜市小吃街上,一个叫娄婧的女孩被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中,不幸去世。
罪犯周某,一个22岁的小伙子,因为自己的厌世情绪,夺走了一个无辜的生命。
法院判了他死刑,这事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视频如下
周某的行为极其恶劣,他不仅一次高空抛物,而是多次从高层建筑上投掷重物,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
周某在庭审中表示,他因为生活不顺,产生了厌世情绪,想要通过高空抛物来求死。
他的这种行为,不仅夺走了娄婧的生命,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人民法院也核准了这一判决,周某的死刑立即执行。
周某的行为,不仅是犯罪,更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死刑,是对这种行为的严厉惩处。
周某家人的态度,让人心寒。他们对生命的漠视,比犯罪本身更让人难以接受。
娄婧的姐姐娄女士表示,她将继续追究夜市管理机构的责任,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长春高空抛物案,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咱们社会的一些问题。咱们需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共安全意识,让咱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你怎么看待这起案件?你认为咱们的社会应该如何预防类似的悲剧发生?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咱们一起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出一份力。
网友观点一定要枪决,不能注射第一次就应该抓了,法律部门不作为,应该负责这种厌世的,建议去针对贪官,这样你还能留个美名这女孩死得真冤!周某就是杀人犯,必须偿命!但之前警方为何放任不管!应该追责!虽然经过鉴定,无精神病,但我觉得就算是有精神病,这种故意杀人也要执行死刑!有暴力杀人倾向的精神病也必须死刑,这种人其实更危险多次抛物不严惩。 非得等砸死人了才处理。 对高空抛物应零容忍,不管后果怎样,一律按故意杀人罪论处。罪犯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显然其父母已经无力管教,罪责理当由其承担。 其实最该被追责起诉的是夜市管理部门和小区物业,以及失责失察的派出所的行政责任!罪犯连续7天高空抛物,而这些部门竟然没有人出面处理。各小区,各街市广告屏轮番播报高空抛物者执行死刑判决,震慑一批潜在高空抛物者!!!!罪犯当判死刑这个没错,不过非要纠结人家父母道歉于否也无此必要,一码归一码。22岁,早超过法定成人年龄,责任自担,既然已判死刑,就承担了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这小子应该是一无所有,难有指望。结语:长春高空抛物案,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更是社会的一些问题。
咱们需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共安全意识,让咱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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