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26日,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柜台——静安证券业务部开张,标志着新中国从此有了股票交易。从静安证券交易柜台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的股市就此已经走过了39年了。
中国第一股1984年11月18日,中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股票——飞乐音响向社会发行1万股(每股票面50元),在海外引起比国内更大的反响,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个信号。
9月26日正式开业1986年9月26日清晨,南京西路1806号门口被围的水泄不通,投资者蜂拥而至。当时在柜台交易的股票只有两家,飞乐音响公司总股本50万元,延中实业公司总股本500万元。开市第一天交易到16时30分收盘,总共成交1540股,成交金额85280元。
从小柜台到大市场从品种来说,30年前只有2家公司股票进行交易,如今上市公司已经5300多家,规模越来越大。已有股票、权证、基金、可转债等多样化的品种。
中国股市是经济体制转型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为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客观的可能;始于通过80年代初期的渐进式改革模式主要是通过利益调整和改变收入分配方式来调动和刺激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积极性,从而导致社会积累机制的变化;
从1978年到1988年,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收入分配中的“国退民进”非常明显。
这种变化形成的大量社会资金为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客观的可能性。
投资体制改革之后国有企业出现的融资困境为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主要依靠国家财政直接注资。1978年后的财政体制改革,尤其是1985年:“拨改贷”全面推广,使企业直接资金来源渠道由财政供应转向银行贷款为主。
企业融资主渠道转向银行贷款使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高负债导致企业利息负担过重,难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要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困境,最佳选择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把居民手中的金融资产转化为企业的资本金。
企业制度和组织结构创新的需要使发展证券市场成为必然选择。我国企业改革经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等阶段,这些改革举措的成败使决策者们认识到在产权不明晰的状态下,仅靠调整经营关系和分配关系,并不能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企业制度和组织结构的创新,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利益主体。要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就必须对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而通过发展证券市场,推动股份制改造就成为当时必然的选择。
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中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启动后,伴随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
自发形成的市场有待规范和监管。在发展初期,市场处于自我演进、缺乏规范和监管的状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伴随着股票、债券的出现;而其中爆发的种种弊端迫切要求规范的管理和集中统一的监管;
证券中介机构及自律组织出现;流通市场和交易所出现;期货交易开始试点;郑州粮食批发市场1990年10月12日成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1990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1992年1月18日正式营业;
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9)以中国证监会的成立为标志,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形成并初步发展。
1998年4月,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实行跨区域监管体制,在全国设立了36个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中国证监会成立后,推动了一系列证券期货市场法规和规章的建设。使资本市场的发展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股票发行审批制定的建立。关于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随着集中监管体系和上海、深圳两个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建立,上市公司的数量、总市值和流通市值、投资者开户数、交易量等度进入了一个较快发展的阶段。
证券中介机构数量增多、规模扩大、证券投资基金的出现和规范。
证券市场的第一部“根本大法”《公司法》诞生于1994年7月。
1997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在这一阶段初期,我国投资者还未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加上市场规模较小,一时间投机之风盛行。
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2000——至今)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律低温得到确立,并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进一步规范化。
《证券法》于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中国第一部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并由此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低位。2003年10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获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推动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意义深远。
股权分置改革让股市“脱胎换骨”牛市经历几次调整,一直延续到2001年。而这次牛市止步的直接诱因,则触及中国股市的天生痼疾——股权分置;
由于我国证券发展之初人为地将普通股份设计为暂不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和即时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从而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分割了流动性截然不同的两部分,为证券市场发展留下了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2004年1月31日发布的“国九条”,是中国股市机具里程碑意义的文献之一。这份全称为《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提出了九个方面的纲领性意见,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国九条”确立了尊重市场规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基本原则。
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
股改完成后,国有股、法人股、流动股利益分置、价格分置的问题在制度层面上不复存在,各类股东享有相同的股份上市流通权和股价收益权,各类股票按统一市场机制定价,并成为各类股东共同的利益基础。
2006年6月19日,“新老划断”后的全流通第一股中工国际[002051]上市,标志着中国股市进入全流通时代。
在另外两大基本层面上,监管层的努力也在较大程度上打造了牛市基础:券商综合治理和改善上市公司质量。
监管对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净化”中介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南方、闽发、“德隆系”等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问题充分暴露,风险集中爆发,全行业生存与发展遭遇严峻的挑战。
2004年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创新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的评审标准,处置了31家高风险证券公司;
2007年8月,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结束,证券交易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改革国债回购、资产管理、自营等基本业务制度,建立证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
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股东的监管,规范高管和股东行为;成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公司运行与监管制度的完善是保持我国股票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石。行情牛熊第一波牛市1990年12月19——1992年5月26(沪指)第一波牛市;
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城里,一年内仅有8只股票,称老八股;当时股票交易前先手工填写委托单,被编到号的人才有资格拿到委托单,能买到股票等于中了头彩,因为没人愿意抛出。这使得沪指从1990年12月开始计点,一路上扬,造就了第一次牛市;
1992年5月21日,上证所取消涨停板,将牛市推至顶峰,当日指数狂飙到1266.49点,单日涨幅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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