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队伍的成立,严格说来起源于1965年的“六、二六”指示,这个是有历史记载的,其基本精神就是“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下放到农村去。”
其历史背景,是因为当时的情况,大部分的医疗资源,都集中在了大城市,而人口众多,广大的农村,则缺医少药,医疗资源十分匮乏。
乡村医生队伍成立之后,在1968年时,全国统称为“赤脚医生”至1985年,卫生部统一规定,“赤脚医生”改为乡村医生,所有乡村卫生人员,一律参加考试,通过者可获得乡村医生证书,其它则称为卫生员。
据不完全统计,至2022年末,农村卫生室工作人员136.7万人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持有乡村医生证的人员,达到114.1万人。(以上数据来自网络)由此可见,在1985年前被称作“赤脚医生”1985年后才统一改称为乡村医生,村医和卫生员的分别,是通过考试划分的。
前天已经写了一篇,相同题目的文章,一些网友都发表了评论,且选几则评论列出,看看他们对村医这个称呼,是怎么看待的。
“正式编制,有助于稳定村医队伍,减少人员流失。”
“给予编制,体现对基层医疗的重视,利于医疗体系完善。”
以上发评者本人均为乡村医生,观点倾向给予入编,这样有利于医疗体系的完善,并减少人员的流失。
本人的观点和这基本相同,村医就应该加入编制,有如下理由,村医的工作,本身就是编制内人员,所干得工作,这个毋庸置疑。
医疗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绝对不能把患者的生命,交给一个编外人员,不正规的医护人员手里去处理,这个于情于理于法,都不符合常规要求。
按说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成立,至八十年代,经过了十几年的实践和磨合,就应该和同样性质的“民力教师”一块转正入编,民办教师不是一个不剩地全部转正了。
教育和医疗,严格区分,是同一个档次,同样十分地重要,没有厚薄之分,都是国家的重要机构,某种程度上,医疗反而显得更为重要一些,因为关系到亿万人身体健康的大事,这个在六、七十年代时,早已经证明了的。
现在村医所干的工作,无一不是在编人员应该干的,无论是给患者诊病治病,还是干以预防为主的“公卫”任务,哪一项任务是一个农民应该干的,不都是在编人员的份内事情。
且看网上是怎样评论,村医工作重要性的:“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止因病致贫,因贫返贫的重要力量。
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他们是最贴近亿万村民的健康守护人。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健康力量。”
以上一段评价,根本不是评论,倒像是政策文件精神,中肯地说出了村医的重要性,和所处的地位,绝对不是一个农民身份的人,所能够担当的。
真正的村医是这样说得:
“只有重新认可村医的职业身份,什么问题都好解决。”
“村医工作辛苦,正式编制,是对他们付出的认可。”
“村医是什么身份,说是农民,还行医,说是行医还种地,说是医生,没有退休金,说是农民,还有点补贴,说是行医,还没工资,疫情来临,冲在前,有人指导工作,没人管你吃饭。”
以上述第三条评论,最为精妙绝伦,切合实际,十分形象地说出了,村医目前所处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