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这篇文章我尽量用陈述句表述,尽量不添加个人感情色彩,免得再被举报,我已经被吓得不轻了,昨晚都没睡着觉。
大概是昨天上午,我收到平台的系统通知。
内容是说我写的一篇评论《749局》的文章被陆川方举报了,举报的细节是我在未取得委托人的许可的前提下,发布了电影拍摄内容、播放内容、剧情海报,还有预告片、拍摄花絮等等的截图,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
还说我恶意捏造内容,严重超出事实范畴,我还真不知道我哪里说假话了。
咱也不懂法,也是第一次知道,评价一部电影讲了啥,好不好看也是侵权的,属实被吓的不轻。
敢情以后,随便什么电影,我都不能评论了,都不敢据实评论电影的优劣了。但我说这电影好看,总要说好看在哪,说这电影不好看,我也要说它不好看在哪啊。
对于这篇举报,平台的工作人员,还是比较公正的给我回复了,说对方没有证据,暂时不予处理。
可陆川方并没有罢休,昨天六七点钟,我再次收到了平台的通知,我的文章再次被举报了,但是这次还是被删除了,平台也对我进行了处罚。
陆川方貌似委托了律师,并以律师的口吻,加重了语气,将第一次举报的内容重复了一遍,并强调我写的影评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
平台应当不想事情闹大,删除了我的文章,对此我也是表示理解的。
在这里,笔者也想劝一下其他的自媒体创作者,还是小心一点,免得也被举报,最后被平台惩罚吧。
只不过平台内关于《749局》的影评非常之多,我相信一个个的举报应该也是举报不过来的。
最后看一下《749局》的豆瓣评分吧,目前是4.7分,刚开分的时候是5分。
至于评分还会不会掉,我不做评价,只能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这篇文章我就不放《749局》的海报截图了,剧情也不说了,免费再被举报,毕竟我胆子还是蛮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