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的春节,整个武汉市被笼罩在一片恐惧之中。坊间传闻称武汉橡胶厂发生了一起大案,四人被杀,其中三人被凶手砍下脑袋。
法医称,从伤口来看,凶手所用的凶器是一把不太大的切肉刀,而3人在被斩首时意识是清醒的,每人至少挨了十几下直到身首分离。
后来凶犯落网时,面对警方询问,表示自己杀人没别的目的,只是为了报仇,杀光他的仇人。有人问,你仇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犯人竟反问道:这也算多?要不是被抓,我本打算杀够500个。
案情严重,影响恶劣,民众甚至一度相信城市里藏着一个专门收集人头的邪恶团伙。比起这些,此案中的一条线索则更让武汉警方焦虑不已:专家从那名唯一没有丢脑袋的受害者的脑袋里找到了两颗子弹,而射出子弹的枪,竟然是一把警枪。
一切要从8年前说起年说起1983年12月30日正午时分,汉口一名中年男性市民在闹市区中枪身亡。警方调查后发现凶手所用的手枪并非制式枪支,应该是自制的土枪。彼时,我国对枪支的管控并不是非常严格,即便是普通人,也能从坊间买到零件,自己组装成成品。
重点是,经重重排查,警方实在无法从被害人王某的人际关系中找到哪怕是一名有丝毫动机的嫌疑人。又因没有目击者,线索中断,此案便只能被暂时搁置。
谁能想到,这起无头案成了噩梦的序章。随后的4年时间里,凶手又接连出手5次,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凶手每次都对准受害者头部开枪,可谓凶残至极。
在凶手挑选的诸多目标中,唯有一名女环卫工在凶手开枪瞬间恰巧弯腰捡垃圾,这才阴差阳错地捡了条命。
根据女环卫工刘某描述:凶手是一名青年模样的男子,个子不高,作案时背着一只黑色包,骑自行车;凶手的枪支看上去像“一根短棍”,警方估摸着是一把自制的土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1989年12月10日,武汉鲍家巷派出所和汉中街派出所在同一天失窃,丢失2把54式手枪、1把64式手枪和160发子弹。仅两天后,汉口接连发生两起命案,一名印刷厂夜班工人和一名年轻商贩在清晨6时左右中枪身亡。而凶手这次所用的枪正是两天前派出所丢失的,分别为一把54式和一把64式。
令人头疼的是,与此前一样,凶手作案手法利落且毫无规律;因为缺少目击者和有效线索,警方压根连调查方向都将没有。
这一系列的惨案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恐慌,警方丢枪为凶手行凶提供了便利,这也让武汉市公安机关颜面无光。然而,虽说相关部门向公众拍着胸脯保证会尽早破案,但案情实际上没多少进展。刑侦专家们唯一可以做出判断的是,几年前的土枪案和最近刚发生的案件十有八九为同一系列案。
问题来了:无论是从调查还是幸存者的口述来看,凶手都是开完枪便立马离开现场,从不从受害者身上翻找财物。害命不谋财,凶手又为何如此呢?难道仅仅是为了报复社会吗?这个问题,凶手很快便主动给出了答案。
1990年4月19日21时左右,武汉市江汉区发生惨案,两名受害者遇袭身亡。警方调查后发现,受害者陈某、钟某是当地一家自行车厂的会计,遇害时正带着一只装有7500元公款的公文箱返回单位,而箱子被凶手拿走了。
仅一个月后,硚口区一对做小生意的兄弟正准备打烊,突然被人从身后开枪射杀,所携带的2000多元现金也不翼而飞。
此时,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凶手此前那些不合逻辑、完全无从调查的作案,竟然仅仅是在“试枪”,想要挑一把趁手的武器,为真正的“大事”做铺垫。
果不其然,此后凶手的作案手段愈发嚣张,胃口也越来越大。例如在1990年12月1日3时,汉口一名个体服装老板石某家中遭遇不速之客。歹徒在席卷2.7万元现金和价值约2.2万元的财物后扬长而去。只不过这一次,凶手得了财便没再害命。
值得一提的是,石老板称行凶的不是一个人,而是3个人。显然,凶手用偷来的3把警枪组建了一个犯罪团伙。
1991年2月1日,三人闯入一严姓老板家中,抢走了共计约2.77万元的现金和财物。
3月28日,汉口清黄路一服装店被抢,损失现金和财物合计约1.2万元。
4月9日,3名歹徒闯入一余姓老板家中。这位余老板从事皮革服饰贸易,在行业内小有名气,也算是见过风浪的人。被枪顶着脑袋,余老板并未慌张,反而告诉劫匪,称自己家门外不到10米就是公安局,别说开枪了,就是烧弄出点动静,警察下一刻就会出现。换句话说,他余老板最差的下场,也不过是跟劫匪同归于尽罢了。
这番话起了作用,歹徒似乎放弃了行凶的打算。余老板稍稍松了口气,正准备跟劫匪谈条件,象征性地花点钱买平安时,谁料其中一名劫匪突然开枪打死了余老板的女儿。随后,3人快速离去。
4月11日,一伍姓老板遭遇抢劫,丢失5件金首饰,总价值约2900元。
1991年11月1日18时20分左右,武昌香烟个体经营户刘民福、楼桂林携货款7.5万元,在家附近遭遇袭击。提着钱袋的刘民福被当场打死,歹徒提起钱袋后立马离开。楼桂林见状,一边大声呼喊一边追逐凶手,周边不少人见义勇为,加入了追逐队伍中。
荒唐的一幕出现了:凶犯意识到身后有追兵时,竟然立马停了下来,转身便对人群开枪。冲在最前方的楼桂林不幸中枪身亡,随后又打死一名27岁青年。就在人们恐慌和犹豫之时,歹徒从一名路人手中抢走自行车,在众人眼皮之下逃走了。
如此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开枪杀人,性质如此恶劣的案件,放在整个新中国历史上也堪称罕见。此案甚至惊动了中央,高层领导人作出特别指示,不惜一切代价,务必尽早破案。重压之下,武汉市公安部门立下军令状:二十天之内将凶手缉拿归案。他们拿出了最无奈却也最有效的办法:对全体市民进行排查。
根据诸多生还者和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专家给出了一副画像:凶犯身高可能不足一米七,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平日里独来独往,当地口音,很有可能租房住。
事实证明,我国的刑侦专家在关键时刻还是很靠谱的,没多久便有群众提供了关键情报。
1991年11月21日晚,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派出所接到片区内一名群众报案,后者称自己的租客很有可能就是警方正在追缉的几名凶犯之一。
据房东所说,这名租客名叫张明高,自称“个体老板”,个子很小,总是一个人出入,言行举止很是怪异,与警方描述极为相近。21日,房东在疏通下水道时发现了一枚子弹,便立马选择报案。
果然,这颗子弹是一颗64式手枪子弹,这直接做实了房东的判断。
当天21时,警方调动大量警力展开抓捕行动,由房东谎称送报敲开房门,几名刑警破门而入,将张明高死死按倒在地。随后,人们从张明高身上搜到了那把上了膛的64式手枪。
出乎警方预料的是,如此狡诈凶残的犯人,在被捕后非但没有挣扎或是狡辩,反而非常痛快地交代了作案的一切内容,还顺带供出了自己的3名同伙。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并非图个“坦白从宽”。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反过来说并不绝对,但在很多情况下也是成立的。
张明高很可恨,但在此之前,他却是个典型的可怜人张明高出生于1963年,家境本算不错,他也非常聪明,喜欢学习。据说在被捕时,警方还从其寓所内搜出了不少书籍,其中就包括一本《孙子兵法》,还有讲兵器的。
张父在60年代初与他人合作做了些小生意,却在“那十年”到来时遭几名合伙人构陷,沦为“资产阶级分子”打入大牢。
几年后,张母积劳成疾逝世,年仅10岁的张明高便不得不跟比他大2岁的姐姐一起照顾3个弟弟妹妹,走投无路的他,甚至一度和姐姐打算带着弟弟妹妹们一块跳河,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父亲在这时出狱了。
适逢改革开放,张父东拼西凑弄了一笔钱,打算东山再起,谁料为人本分的张父再遭合作伙伴背叛,被迫独自承担生意上的巨额损失。几番折腾下来,张父年仅40岁便因病去世。
这样一来,15岁的张高明成了孤儿。
没有了父母的庇荫,他真正见识到了人性的丑恶父亲昔日的同事们肆无忌惮地把工作上的过失全都推到他一人身上,不但合伙人骂,连底下的员工也骂;大家私下骂,茶余饭后骂,开会也骂。在许多年里,单位开会总会变成针对张明高父亲的“批斗会”,甚至在张明高去工作时也没有改变。与之相对的是,没有人对张父之死负责,张明高也没拿到一分钱的抚恤金。
最令他无法忍受的是,父亲单位的人,竟当着他的面把父母的骨灰盒用脚踢到角落里。或许从此时开始,黑暗便在其心里落地生根了。
张明高在工作中也受尽了歧视和排挤,他的试用期长达11个月,每月工资只有10元,干着最苦累的活,却连日常开销都不够。张明高坦言,他无法从自己接触到的所有外人身上感受到哪怕一点儿善意。都说“别惹老实人”,终于有一天,他决定不再忍受。
张明高说,他打算先锻炼胆量与心理素质,同时想办法弄武器。事实上,他私造了不止一把枪,此前对枪械知识一窍不通的他,硬靠自己的车工技术造出了满足他预期的武器。
正如人们看到的,张明高“一步一个脚印”,从简单粗暴的当街杀人到精心谋划劫案,再到组建团伙对富商下手,谁都不敢想象,若不是被警民合力识破,他日后又会犯下怎样的弥天大错。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文章开头的武汉橡胶厂的“断头案”,张明高表示他与4名受害者并无深仇大恨,只是在经过橡胶厂大门时,四人放炮吓到了他。
张明高本来只想让他们道个歉,谁料对方却仗着人多,摆出一副“怎么你不服气”的态势,这让他非常气愤,当即动了杀心,回到寓所中取到武器,痛快地给自己“报了仇”——仅因一点口角便大肆杀伐,由此可见,“老实人”张明高的内心已完全扭曲了。
1992年12月23日,法庭作出判决,仅3天后,张明高连同3名同伙被执行枪决。
临死前,张明高曾交代,自己本来有一套完美的复仇计划:先去外地杀一个人,把自己的身份证留在那人身上,假装自己死了。接着回到武汉,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或许在他看来,恩报不到,眼里只有报不完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