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7日清晨,有多名游客夜爬昆明东川大牯牛山,并在山顶纵火烧山,火势一度失控。纵火者多为年轻人,他们围着火堆跳舞、叫喊,无视周围人的劝阻,杜鹃花枝等野生植物被被当柴火烧毁。
这一事件不仅给大牯牛山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也反映了部分年轻人的嚣张与无知态度。首先,嚣张的态度往往表现为对法律的漠视。只要有一点基本生活常识的成年人都知道,在冬天干旱的山上,到处是枯枝败叶,极易引发山火。这些年轻人如果连冬季山上防火常识都没有该有多么地无知?如果是明知故犯,那么这种嚣张的行为就是对法律和公共安全的极端不尊重。这种行为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其次,大牯牛山高山杜鹃等野生保护植物受损。野生高山杜鹃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4条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林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它植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些年轻人,肯定会有人触犯法律,受到处罚。据悉,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希望相关违法人员能主动自首投案,以减轻处罚。
现在,有些年轻人为了发个朋友圈,为了显示个性,还说什么“这场为了致敬青春与自由”,却不知道每年为了扑灭山火有多少人牺牲。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游客防火宣传教育,印发山区防火知识等给游客,提高游客的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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