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方公安竟搞垮实力民企!远洋捕捞式执法令人愤怒!

派罗玩转趣事 2024-10-31 02:38:21

“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公司做不下去了,我也快失业了”,小陈无奈的说到,“这两个月,太多外地执法人员来执法了,动不动冻结,太难了”

你相信吗?一个小地方的公安就可以搞垮一家实力雄厚的民企!想想都令人愤怒。“远洋捕捞”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它就是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奸臣贼子”,人人得以乱棍打死。

2024年10月以来,广东省出版集团主管的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撰写的一篇“广东省情内参”在公众间流传。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以及浙江省大部分城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以广州市为例,自2023年以来,朴朴、壹健康、九浚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广东的某健康集团素有“专精特新”企业之誉,在 2022 年,其营收达到了 24.23 亿元。2023 年 6 月末,该集团提交了赴港上市的申请。然而就在同年 10 月,河南省焦作与商丘两市的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之名,派遣 1600 余名警力奔赴广州,对该集团旗下公司展开行动。原本,此集团涉案金额仅为 60 多万元,但河南焦作、商丘的办案人员却先后冻结了集团子公司的 64 个相关账户。这一系列举措致使该集团不得不撤回赴港上市的申请,而且由于资金被冻结,工厂被迫停工,生产停滞,经营状况急转直下,员工工资也无法正常发放,集团业务全面瘫痪,至今仍未能回归正常的生产与运营轨道。

异地执法的法律依据和限制

异地执法在现行法律中确实有一定的规定,但其实施过程中的灰色地带却让不少民营企业叫苦不迭。例如,广州市多个地方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的针对“拉链”的异地执法行动,动用了1600名警力,规模空前。这种大规模的异地执法不仅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还引发了公众对于执法合法性的质疑。现行法律规定,异地执法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往往被忽视或滥用。

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现状

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民营企业虽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漏洞。以合同订立、履行和效力风险为例,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并未明确合同相对人,也未保存好合同文本,导致在发生纠纷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民营企业就质量问题提出的抗辩往往很难被最终采信。这些现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也为趋利性执法提供了可乘之机。

民营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与保护措施合同订立、履行、效力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合同相对人,注意合同文本的保存,对员工授权需明确详细,履行义务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对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明确约定,以防止实际履行时发生不必要的争执。质量抗辩采信风险:在司法实践中,民营企业就质量问题提出的抗辩往往很难被最终采信。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明确约定,防止实际履行时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员工管理风险:用人单位应注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只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或以口头形式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也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以降低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规章制度风险:规章制度应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异地执法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及案例分析

影响:异地执法可能会对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案例:广州市多个地方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的针对“拉链”的异地执法行动,涉及近万家企业,动用了1600名警力,规模空前。

罚没收入的管理和分配问题

你见过吗?为了规范罚没收入管理,铜川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以“六字”服务举措,严格审验换发罚没登记证,助力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走深走实。然而,罚没收入归于地方财政这一机制,却成为了某些办案机关趋利性执法的动机。办案机关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罚没收入,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法治环境。如何改革罚没收入的管理和分配机制,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罚没收入管理与司法机关执法行为规范

罚没收入管理:为规范罚没收入管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铜川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以“六字”服务举措,严格审验换发罚没登记证,助力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走深走实。司法机关执法行为规范:司法机关应在法律与人性之间找到平衡点,避免过度执法,建立透明、公正的法律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家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你相信吗?当民营企业家遭遇“远洋捕捞”式的执法时,他们往往感到无助和绝望。那么,民营企业家究竟有哪些权利可以维护,以及在遭遇不公正执法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呢?首先,企业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法院的公正裁决。其次,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最后,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从而迫使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民营企业家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当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企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举报投诉:企业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媒体曝光:通过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从而迫使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中央与地方在执法上的权力分配和监督机制

为什么中央与地方在执法权力上的分配和监督机制如此重要?近年来,随着地方财政压力的增加,一些地方司法机关为了追求罚没收入,不惜采用“远洋捕捞”式的执法手段,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强执法监督,杜绝趋利性执法。例如,公安部在2021年专门发布《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明确禁止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然而,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中央与地方在执法上的权力分配和监督机制

中央政策:公安部在2021年专门发布《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第六款明确规定:严格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落实归口接收、审查要求,健全案件管辖、定性处理等争议解决机制,禁止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地方实践:各地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趋利性执法的行为,这需要中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结语

震惊!“远洋捕捞”式执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发展道路上的一大绊脚石。要想真正保护民营企业,就必须从制度层面入手,改革罚没收入的管理和分配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杜绝趋利性执法。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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