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这个词,似乎已经成为现在令人“闻风丧胆”的代名词了,记得郭德纲的一场演出时,说过一句话:给我3000城管,我能收复日本!可见城管真的不是一般的“厉害”!
5月18日,在安徽合肥发生了一起城管开私家车不带执法证,拦截车辆,砸坏当事人货车玻璃的事件。
女子表示,她当时车上拉的是塑料皮,准备装好车后去卖钱,事发时她已将货物用东西盖好,城管将其认定为垃圾。
城管当时执法的时候开的是私家车,对一辆废品货车进行疯狂追逐,别车别了六七次,差点导致女子的儿子所开的货车,出现交通事故。
城管在此次执法中,并未带执法证,难道这是城管的“加班”行动?
城管行动的合法性探讨1、城管开私家车执法的行为是否合规?
网友们普遍认为,城管执法行为应该在公车上进行,私家车执法不仅违背了规定,也会引发公众对城管行为的质疑和不信任。
小编也去查了一下,城管执法一般不可以开私家车,除非是暗中调查,按事件所述城管这次应该不属于暗中调查因为穿着制服,故安徽这位城管这一行为肯定是不合规的。
2、为了确保城管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可信度,执法人员需要配备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可以为城管执法行为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保障,杜绝滥用职权的可能性。
安徽这位城管执法时为一人执法且不带执法证,这一点显然是不合乎规定。
3、城管队伍的执法水平和管理素质,培训和管理工作显得颇为重要,这位城管在货车停下后,将车玻璃砸坏,城管没有权利损坏别人物品。
官方回应:记者致电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对于该名城管的行为给出了如下解释:
1、城管不可能24小时穿着制服、开着公家车去执法。
2、现在是在等交警的调查结果。
按照城西桥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的解释就是:城管24小时待命,上班是上班,下班也是上班,为群众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5月18日,城管队再次回应这名城管是劳务公司的肯定是没有执法证。“临时工”是走到哪里都好用,这不又背上了锅。
网友有话说:“这事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呢,下班了想整个“外快”,哪能想到碰到个硬茬子。”
“这城管真是劳心劳力,24小时待命365天无休。”
“这下似乎知道了湖北松滋市的两位民警在沪渝高速上,别停私家车,下车穿的4400多元的T恤到底是怎么来的了。”
“这难道不是城管下班了?仗着自己身上穿着这身衣服,想罚谁罚谁?”
“大家只关注到了开着私家车,不带执法证,似乎忽略了城管砸车,请问砸车的依据是什么呢?”
“砸别人的车不违法吗,应该如何处理?”
小编去查了下对于故意砸别人的车辆,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能还会被罚款,视情节严重与否,有可能构成故意损坏财务罪,会处三年以下“管吃管住”拘役、或者罚金。
这位城管即使按照官方所回应是“临时工”,那么大概率也会因此“摊上事”!
权力滥用问题与调查结果城管开私家车不带执法证件执法,随意打砸车辆的事件,希望安徽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公正、透明地公布调查结果,不要让临时工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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