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遭遇长期欠薪,为了几万块钱就铤而走险最终遭遇禁足,部分球员的遭遇令人唏嘘。
还有一些球员试图强调自己虽然收了钱,但没有踢假球,没有做对不起球队的事情。
然而,很显然,只要他们收了钱,所有的解释都很苍白无力。
多名21赛季效力于黑龙江队的球员,都把锅甩到了目前还在里面的李帅头上。而理由无非是“奖金”和“还钱”。
2021赛季,这些前黑龙江队的球员,确实是面临着俱乐部长期欠薪的情况,涉案的核心人物李帅,在俱乐部发不出来钱的情况下,带着全队一起“开源”。
在与成都蓉城的比赛开打之前,李帅就已经事先告知多名队友,赢球会有第三方奖金。这里需要注意,是赢球才能拿到奖金,而不是打假球让本队输球。
结果,与成都蓉城这场被定性为有问题的比赛中,黑龙江冰城场上球员拼尽全力。而在黑龙江赢球之后,李帅也信守承诺,把钱打给了部分队友们。
那么,黑龙江的这些球员,当时知不知道李帅的钱属于“黑金”,是不干净的?
按照常理分析,任何一个球员的工资、奖金都是由俱乐部通过正规渠道发放。任何一个正常的俱乐部,都不可能出现奖金是队里大哥给队友转账的情况,这点常识性问题,球员会不明白吗?
那为何知道是“黑金”还敢收呢?在很多球员的认知里,他们以为只要在场上全力以赴去打了,收第三方奖金根本不叫事。甚至很多俱乐部,也有类似的想法。
2018年中甲最后一轮,深圳赛前给原本无欲无求的梅州开了一笔重奖去阻击浙江队。那场球,三军用命的梅州成功阻击了浙江,拿到中超资格的深足,也信守承诺兑现了第三方奖金,这个钱,其中有一部分进了俱乐部高层个人腰包,这就是梅州前高层被带走的直接原因(至于在里面有没有交代其他事情,另当别论)。
而在2017年中超联赛最后阶段,A俱乐部试图用5方奖金,同时公关自己的比赛对手,竞争对手的球员,竞争对手的对手,以及裁判。当时已经无欲无求的俱乐部B,原本已经答应提前给外援放假。但在赛前一天,他们被成功公关,把已经抵达高铁站的外援匆忙接了回来,并在第二天帮助A俱乐部完成了阻击。
在很多球员和俱乐部的认知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在场上全力以赴了,我去阻击对手,不能叫踢假球”。这也是有些人被叫去喝茶,一开始不想把钱吐出来的原因所在。
但是,这一次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认定,无论是以俱乐部为主体,还是个人行为,所有收了这种“来历不明”的第三方奖金,都被认定为“收钱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触犯了刑法。
最终,有些人还是把自己收的第三方奖金吐出来以后,恢复了自由。
而某些试图为自己辩解的球员,当他们明知这笔钱并不干净,还把这笔钱收下来的时候,“受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点,就已经被坐实了。
法律层面之外,这次涉案的丁捷、杨文吉、孙冬等球员进行情况说明时,都提到了自己长期遭遇欠薪讨薪无门,才为了几万块钱就铤而走险,这样的遭遇,也引发了网友广泛的同情。孙冬更是明确表示,“足协公布的一百多场假球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由于欠薪,球员受生活压力所迫,铤而走险”,这被认为是很多“非著名”球员踢假球的重要原因之一。
客观地说,在欠薪的问题上,因为足协过去几年对于俱乐部的偏袒,球员讨薪难,球员相较于俱乐部成为弱势群体是事实。
但在同样的大环境下,有人能坚守底线,你选择铤而走险,那你出了事,也只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说到底,还是有很多球员在参与的时候,抱着一种“别人干都没事,那我这么干也不会有事”的侥幸心理。
何况有些被禁足的球员,明明是经历了金元足球时期,在被欠薪之前,一年收入达到几百万,他们曾经一两年的收入就是很多普通人一辈子无法企及的数字。被禁足后,不提这些,光说欠薪导致生活困难,至少是不太全面的描述吧。
必须要说,有些禁足球员过去几年的遭遇确实很辛酸。但这一次所有上了禁足名单的人,都是有自己签字认罪的违法行为的,做了违法之事被禁足,其实一点都不冤。
有些叫冤球员的真实想法或许是——明明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只有我们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