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口村“一村两制”,人民公社和分田单干并存,这种模式值得借鉴

桃成柳老人 2024-07-12 18:51:37

文/柳成荫

广东珠江口一个名叫崖口村的村庄,人民公社居然延续了几十年,到现在,仍然可以看到人民公社的影子。这个村庄实行的是“一村两制”,既走人民公社路线,也走土地承包政策,而且相当成功,很值得借鉴。

分田单干未能实现,仍然走人民公社路线

1974年,34岁的陆满汉开始担任崖口村的党支部书记,新官上任没多久,国家来了新的政策,那就是分田单干。

当时,崖口村有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青壮年都偷渡到香港、澳门谋生去了,村里只剩下老弱病残。当时这个村全年粮食产量300万斤,要上缴国家约160万斤,很多家庭都没有劳力在家,分田单干后也是无人耕种,显然在崖口村不适合这种模式。

但因分田单干是一项政治任务,共产党员要带头执行。拒绝不执行,要承担很大的政治风险。陆满汉即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开会,商量这件事,全村150名党员干部都不同意分田单干,像小岗村一样按下红手印,联名层层上诉,最终上诉到县里。

县领导确实分析了崖口村的实际情况,坦然面对:我们是地方的党组织,不忍心把所有的责任田、各项任务强制分给他们,丢下他们不管。最终,崖口村仍然保持着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

市场经济冲击,拿出部分土地发包出去,实行“一村两制”。

当时,中山县委谢明仁书记说:中山县不能搞一刀切,村民喜欢这种办法,随其选择。南朗镇党委书记欧庆甫也表示支持崖口村继续走集体经济。

就这样,党支部书记陆满汉带领这些留在村中的农民延续着人民公社体制。生产队队长哨子一吹,社员蜂涌上工,生产队统一记工分,年底统一分红。

但因崖口村的耕地面积高达4万亩,村里确定了走“一村两制”的模式,愿意留在生产队种田的继续走集体经济的模式,不愿走集体经济的让他们走私有制经济的模式。

2002年成立了崖口村民土地股份基金会,拿出刚刚完成开垦的2万亩土用来发展股份制,由这个组织统一经营、收取租金,每年分红到各股民名下。没有参加集体生产、自己创业的村民,也能从村庄经济中分到一份。2008年,大多数股民同意一次拨给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壹万多亩土地,得拨用款伍亿多资金,用这笔资金为全村买了社保、医保,每位股民还能分到壹拾肆万贰仟元。

“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早在七十年代,崖口村的工业已经全面展开,村办厂办得有声有色。截止1981年,已创办村办工业十多家。同时还开发了3000余亩咸淡水养殖场,养殖虾、蟹等高档水产品。这样,既解决了农村2000多的剩余劳动力,还为集体经济创造了财富。

“一村两制”带来不一样的社会效果,创造了崖口村特色的社会主义。

●崖口村没有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问题。虽然有部分私有经济渗透在里面,但土地资源掌握在村里,不会给村中所谓能人、强者掠取、占有,形成富者越富,贫者越贫的现象。

●未出现抛荒撂地现象,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由于农田种植仍采取的人民公社时期的做法,每一寸土地都合理种上了粮油及经济作物,同时还解决了老弱病残的劳动就业问题。

崖口村人坦诚:“我们还有忧虑存在,我们经过数十年的创业,积累了大量资源和财富,内外势力都想占有和掠取,这就成了我们守业的艰难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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