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持剑,直逼如来,大有弑佛杀祖之势!文殊到底要斩什么呢?

青云塾点墨人 2024-12-10 05:52:23

灵山会上五百比丘得四禅定,具五神通,未得法忍,以宿命智通,各各自见过去杀父害母,及诸重罪,于自心内各各怀疑,于甚深法不能证入。于是文殊承佛神力,遂手握利剑,持逼如来。世尊乃谓文殊曰:“住!住!不应作逆,勿得害吾。吾必被害,为善被害。文殊师利!尔从本已来无有我人,但以内心见有我人。内心起时,我必被害,即名为害。”

——《五灯会元》第一卷 释迦牟尼佛

白话直译:

在灵山的说法会上,五百比丘证得了第四禅,也具有了五神通,但仍然未得“无生法忍”。于是他们就运用宿命通神力回溯过往,想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自己不得见道。

当他们回溯过去时,见到曾经的自己犯下杀父、害母等等重罪。

他们认为,之所以不能证得大道,就是因为过往犯下的种种罪孽。犯下重罪之人,怎么有资格成就大道呢?于是,他们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佛陀见到他们不能起信,就让文殊配合自己演一出戏,以此来打消五百比对自己的否定,让他们重拾信心。

在佛陀的授意下,文殊拿着宝剑直逼而来,大有弑佛杀祖之势。

佛陀就对文殊说道:“停住!不得作恶,作恶是伤害不了我的。若我必被害,也只有‘为善’才能害我。”

“文殊师利,需知晓向来并无我与非我的分别,皆是源于内心之分别所致。当诸般分别于你内心萌生之际,真我必定被害,此即为‘为害’。”

鉴赏评说:

文殊师利菩萨总是右手持剑,立于佛陀左侧。他的金刚王宝剑被誉为“智慧之剑”,能斩断世间一切烦恼。

这则公案就是文殊持剑的由来,在佛陀的授意下,他斩断了五百比丘的分别心,斩断了烦恼的根源所在。

佛陀说“吾必被害,为善被害”甚是难以理解。疑情之处,正是此则公案的题眼所在。

《金刚经》有云:“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度尽众生,实无一人被度。因为实相无相,众生本就无有分别,“度众生”实乃着相之举,自以为的“善”实则才是“恶”之根源。

如果心中有着这样的分别在,即非菩萨。如果没有了分别心,已然就没有了可度的对象,当然是无众生得灭度。

要悟入大道,非把分别之心“斩尽杀绝”不可!杀父害母、弑佛杀祖,斩尽一切心生分别,包括悟道之心本身。

反之,既然没有了分别之心,又哪来的父母、佛祖呢?哪来作逆、打杀呢?一切都是五蕴聚合而成,如梦幻泡影那样不可长久、不可执取。

破四相,达无相之境,就不再被种种分别所困了。

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为“四相”。“四相”包含的内容是层层增加的,就像数学中的集合,一环套一环。

第一层划分:非我与我。

第二层划分:非人与人,人与我。

第三层划分:非众生与众生,众生与人,人与我。

第四层划分:非寿者与寿者,寿者与众生、众生与人、人与我。

“我”就是每个个体。“人”当然包含了“我”,而“人”又只是“众生”之一,“众生”都有存在时间的长短之别,就是“寿者”与“非寿者”。

个体是有差异的,无论从存在的时间上,外形上,种类上,性质上等等都有所不同。然而,它们又都有一个共性,即:五蕴和合。

着眼于共性,而不去执着众生的寿命、大小、种类、性质等个体差别,菩萨就是众生,众生就是菩萨,那就不存在度化不度化的问题了,都是众生自度。

“我必被害”,这是悟道的前提;“为害”、“杀心”、“杀如来”就是修行了;“无我”则是悟后的风景。

但是,不要以为“无我”、“无相”就是没有了自己、看什么都没有了分别。如果是那样,还是有相嘛!执于“没有分别”也是一种分别。

那怎样才算做到无相呢?实相无相!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的时候就要听施工人员的安排,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做事。

下班后开车回家,这个时候我是一名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

回到家开始做饭,这个时候又成了一名厨师,用心烧出可口的饭菜......

“相”其实也可以说成是人设、角色。“无相”不是说没有角色的分别,而是不固定于某一角色,该扮演什么角色就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角色。

如果把自己认同为一位“领导”,上班的时候是领导,买菜的时候是领导,开车的时候是领导,回到家里也是领导......那会是怎样的一种风景呢?这就是执着于相。

因此,“无相”并不是没有角色、身份、人设的概念,而是时时处处扮演该扮演的角色。“无”不是真空,而是“万有”。

换句话说,做到“无相”的前提就是要心中有相,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叫“理绝众相”。不明初心,又怎么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呢?

不忘初心,才能忘我投入,忘我之境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潜力,而通常在此时也就忘却烦恼了。因为心中没有自我得失,只为做事。

孔子曾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为:正名。

每个角色都应尽到自己该尽的职责与使命,人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在相应岗位上,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如果人人都能“正名”,做一个名符其实的社会公民,那么这个社会就是理想国度了。

这么说来,“无相”即“正名”,尽各自本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不就是“实相”吗?实相无相,实相不是没有分别,而是就在当下种种。

当下涵盖万有,所以无一不是。

此则公案后面还有一段,就是说五百比丘在文殊与佛陀的演出中,悟得“一相无有二,无相无所生”。

陨石,五百比丘终于悟得“无生法忍”。无生无灭,即为“无生法”。“忍”,即是安住而不动摇。“无生法忍”就是安住在无生无灭之上,而不动摇。

从此以后,文殊总是以持剑的姿态站在佛陀左右,佛来杀佛,祖来杀祖。以手中的金刚王宝剑,斩尽一切妄心、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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