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90年代的夜总会,论灯光、音效、修饰跟当今的夜场差了不知多少档次。但就风情而言,对人性的挑逗和诱惑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老唐小酌了一口,感慨着。
我请他继续讲。
当年的夜总会,纸醉金迷之地,小费上不封顶,最少至少100元,当年一般人上上班的工资也不过百元上下。
那时,花花绿绿的世界刚撩开面纱,非理性消费的故事,天天晚上都有。
不知有多少小老板,赚的钱还没在口袋里焐热,就在夜总会里沉湎而不能自拨……
当年,苏州第一家有跪式服务的,是开在南门轮船码头的“东方威尼斯”(不确定,只是老唐的记忆)。穿低V领、高开裆旗袍的服务员,跪在客人面前,递酒送烟……
小费仅是诸多开支的一项,要开心,费用多了,台费、酒水、果盘、花篮、花束……
最夸张的个别夜总会在厕所里收起了小费。
在厕所外间,多了一位女人,她站在洗手台盆边上,台盆上有两只盆子,一只盆子里装满了湿面巾,另一只盆子里散乱着“小费”,大多是10元,也有50元的,100元是难得一见的。
客人从里面出来,有些没有洗手习惯的男人,到了这儿也装腔作势了,上前一步洗手。她便用不锈钢的夹子夹了块湿面巾递了过去。当时的苏州人,基本上没有享受过这种服务,即便是平常属于獐头鼠目之辈的,此刻也理直气壮气起来,擦完手,心甘情愿地掏出小费。
大多数人付10元,付5元当属是瘪叁了,随便什么地方都能做瘪叁,唯独这儿不能做,为什么,可以被任何人看不起,绝对不能被女人看低了;付50元的是极少的,有的没有零钱搞僵了;付100元的属于酒喝多了或者是大老板。
有没有付20元、30元的,有,大多数是社会上的闲杂人员,这是他们体现素质的地方。
有没有不付小费,没有素质的人呢?
有,老唐讲,像他这样的混在人堆里给老板拎鞋的人,不是没素质,是没钱,口袋里少了10元回家没法交待的。
还有的是部分公职人员,他们大多是接受别人的请托,来这儿开心一下。他们不付小费,跟素质有无不搭界的事情。有二层意思,一不习惯掏钱消费;二水平不一样的,看问题要比一般人深刻,这哪里是“小费”,偏离了“小费”的概念了,是变相地斩洋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