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仁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在茅台高速收费站下站口武装卡点查获一批“建党100周年纪念酒”。经初步检查,该批外包装标识为“建党100周年纪念酒”的白酒110箱(规格2.5L/坛),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市场监管局盐津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涉事白酒进行了查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借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全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坚持正确的商业营销宣传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发布商业广告,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活动。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
二、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敏感事件和国家机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工作人员及敏感人物进行商业炒作。
三、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军旗、军徽、军歌,借军队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严禁以“特供”“内供”“特需”“专用”“专供”以及宣传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为噱头进行商业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