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针对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存在的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综合运用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统筹实施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
截至2023年底,130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累计投入资金4488亿元人民币,共完成综合整治378万亩,实现新增耕地47万亩、减少建设用地1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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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政策背景
2018年6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明确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目标,系统指导地方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2020年6月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印发《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对试点选址、整治区域划定、村庄规划编制、整治任务确定、双5%标准,指标认定、内容审查、监测监管、验收评估、负面清单等任务作出明确要求。
2021年4月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指导实施方案编制。“十四五”规划将“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一项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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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综合土地整治
建设内容
根据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全域综合土地整治的建设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1)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综合整治整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旱改水”、宜林地和园地整治、污染土壤修复等。
(2)建设用地整理
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土坯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拓展建设发展空间。
(3)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乡村绿化类:开展乡村国土绿化美化。建设乡村公共绿地、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乡村民宿、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荒山造林,绿化美化。
生态环保类: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农村环境整治。包括水环境治理、野生动物保护、水土保持、矿山修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村道路(四好农村路)建设。
灾害防治类:地质灾害治理、避险搬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乡村历史文化保护
挖掘乡村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持乡村特有的乡土文化,注重传统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脉等相关内容的建设。
(5)产业布局和引入
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试点区域农民安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引入和推动产业发展等相关内容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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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综合土地整治
6个整治模式
针对不同村、不同对象、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整治模式,打造产业生态融合型、乡村旅游带动型、农田整治保护型、特色村庄改造修复型、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型和现代农业引领型等实施模式。
(1)产业生态融合型
通过发展旅游、培育生态旅游、乡村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等农旅融合产业,开发农业农村生态和乡村民俗文化,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
(2)乡村旅游带动型
乡村旅游应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发挥好带动作用。同时,与全域旅游高水平融合,在乡村建设与深化改革中,拓展乡村旅游新业态,创新挖掘乡村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等。
(3)农田整治保护型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为整治对象,统筹推进资源优化配置、生态功能修复和传统文化保护等。在整治模式上,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对象、不同类型整治需求实施差别化整治。
(4)特色村庄改造修复型
与旧村改造紧密结合,全面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护利用传统民居,打造美丽田园、美丽庭院、美丽村庄,促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
(5)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型
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组织开展片区策划,实施统一规划、片区收储、整体供应,推动低效用地系统、综合开发。
(6)现代农业引领型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循环。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文旅融合”相辅相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农文旅融合提供基础保障,农文旅融合则通过农业、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乡村的经济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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