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景泰:500米田间道屡屡被村民损坏谁该担责?

城市新消闻 2024-07-06 07:30:29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妥善解决土地争端也是考验基层政府执政能力的标志。近日,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漫水滩乡杨柳村村民王朝清投诉称,因为一段500米长的田间道路和地邻纠纷二十多年,期间投诉多次,法院判决数次,但直至,2024年乡政府终于出手解决修好了路,令人气愤的是乡政府每次修好路,都被地邻村民屡次毁坏,屡屡破坏道路是否违法?有无执法部门管理,担责?

围绕田间路地邻两家纷争二十多年

6月24 日,在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漫水滩乡杨柳村二组,离村庄不远除,可以看到涉事田间道路,庄稼长势喜人。今年已71岁的村民王朝清正在田里劳作,他说种玉米这块地是他家的,相邻洋葱地是同村村民韦性山家的,中间有条田间道。这条路位于韦性山家洋葱地一侧,目测约四、五百米长,宽度不到两米。道路两头都被人为挖断,并且堆起了高高的土堆,道路中间也有好几处被挖的土坑及土堆。

王朝清说,1988年他响应政府号召,从芦阳乡搬迁至此,通过抓阄第一个分得目前所在承包地块。地块到村庄之间是公共大场,韦性山是后面搬来的,没有参与分地,将公共大场直接占去种了地。在杨柳村二组,按照规划每两家地块中间留一条2米宽的机耕道,当时两家地块中间有一条田间道。但是后来韦性山在平整土地时将机耕道都平整为耕地,并与其承包地合并在一起非法占有。没有机耕道肥料庄稼难以运输,王朝清只得多次反映到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等,要求韦性山退出并修复机耕道,但一直未解决。

就王朝清的说法,村民韦性山辩称:“1988年,政府号召村民搬往景电二期灌区,王朝清先报名去的,我是村干部后动员去的,当时这里就没有田间道路。王朝清后面要求开路,2015年12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各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让我留出机耕道,给我已种的枸杞等予以补偿。但是,补偿未兑现,所以该协议作废。

再后来两家诉讼法院。今年修的这条路是在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乡政府和村干部一直给我做工作,我才同意让修的。但是修好后,政府垫的路浇水装不住水漏水,我家人才挖路堵路的。目前这条路在我的土地证名下,我可以”。

村民们谈田间路问题

当年参与分地工作,并在杨柳村长期担任过村支书的汪德财,2015年写给杨柳村委会的一份证明中写到:“关于杨柳二组王朝清承包总三支六斗耕地中.田间道一事,在第二轮承包合同中,已明确该田间道政策,在杨柳二组,斗渠南每两条耕地有一个田时道,请了解给予处理为盼”。

另一位参与当年分地的工作组成员张守强回忆说,当年分地时,为了方便种植和运输,相邻的两家人一条田间道。分地时用绳子拉的,每条田间道两米宽。每家分到的地块是通过抓阄形式确定分地顺序的,王朝清家抓到的是一号阄,所以分地是从王朝清家地块开始的。王朝清家地块前面再没有地,只有公用的大场。韦性山家是如何把公共大场变到自家土地证上的,那是后面的事,他就不清楚了。

同村村民,现年 79 岁的马力英老人说,这条田间道是村里包括她家在内几家人共用的,因为这条路,她家也和韦性山家闹过很多矛盾,因平整田间道她还被韦性山打的重伤住过院。住院期间,韦性山跑到医院来说好话,并承诺给她家立马留出田间道,让她写了谅解书。结果谅解书写完后,韦性山就翻了脸,答应的赔偿没给,还把她告到了法院。

拨打杨柳村现任村支书沈正林的电话多次,对方不接。

王朝清老人说,家里当年条件差,没有读过书,就当年田间路划分问题,之前向景泰县法院提交了多个证人及证词,不知道啥原因均未被采纳?

白银中院裁定乡政府处理

据了解,杨柳村当年分地时按每口人3亩地标准分的,后面搬来的很多人还不够3亩。韦性山一家5口人,应该分到15亩地,后面的土地证上却写着 22.03 亩。王朝清指出,多出来的7亩地,应该是韦性山到处找人托关系占去的。

对此韦性山解释称,王朝清家抓到的确实是一号阄,但自己是村干部动员后才搬上来的,村干部为了把后面的村民哄到灌区,分地时没有参照前面拉绳丈量的方式分,而是直接指着那块地分给了他和别人。1998年土地承包确权时,庄稼长到哪里就确权到哪里。

为近500米长田间路,王韦两家多次投诉到乡政府,解决不下又反映到市、县政府,后又起诉到景泰县法院、白银市中院。最后白银市中院2023年6月20日做出终审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朝清提交的视频里能反映其他村民土地每两条有一田间道的事实。本院认为,本案中,韦性山的承包地与王朝清、王万治(王朝清长子)、王佳、王健(马力英孙子)等户的承包地相邻,韦性山主张王朝清破坏了其承包地地埂,王朝清主张该地埂属于田间机耕道,不属于韦性山的承包范围。韦性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亦未明确该地埂是否属于韦性山的承包范围。综上,本案实际上属于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田间路屡修屡毁违法,更损害乡政府形象

白银市中院裁定书下来后,王朝清多次找政府相关部门解决,今年3月中旬,漫水滩乡政府出机械和人力把田间道修了出来,虽然不到2米宽,但多年的问题终于算是得到了解决,王朝清也没说啥。但这条路修好后不久,就被韦性山家人将道路两头挖断,中间挖坑破坏。王朝清向乡政府、县政府反映后,乡政府再次派人来修好。修好又被毁坏,毁坏后政府再修,再被毁坏,如此反复数次。

还令王朝清不解的是,田间路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村支书沈正林却几次催着不识字的王朝清签息诉罢访书等,王朝清提出让儿子看看把关后再签,但被拒绝。

王朝清次子王万富则表示,法院裁定田间道是有的,政府也掏钱修了路,这已经说明问题了。政府掏钱修路使用的是公共资源,修好了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毁坏,涉不涉嫌违法犯罪?被毁坏了政府相关部门不报警也不处理,是否涉嫌不作为甚至渎职?

对此,原漫水滩乡党委书记张重庆表示,自己半月前已调离到其他乡镇任职,让找现任乡书记的曾富民(原乡长)。曾富民称,以等宣传部通知为由婉拒。

对此,漫水滩乡司法所所长魏晋虎,魏晋虎在电话里解释说,王韦地临两家人为田间路纷争多年,虽然乡政府和村委会做了很多工作,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中院裁定书下来后,乡政府给韦性山做工作,同意中间修路,但是后来两家人为浇水又产生矛盾,韦性山老婆又挖堵了路。乡上将会继续努力协调解决。

甘肃省和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指出:20多年都未能解决村民田间道路纠纷问题,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难辞其咎。白银市中院裁定书裁定由政府部门来处理解决,漫水滩乡政府今年积极筹资出机械和人力修建了道路,属于公共设施,其财产权属及管理部门应当属于政府,当事人擅自毁坏道路,政府应当依法查处。多次毁坏且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将继续追踪此事。

来源:法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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