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资金200余亿元!宁波特大虚开发票案牵出一家涉税中介机构

税筹狠多 2024-04-15 15:12:38

专案组进行案情分析。象山县公安局提供

近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多名被告人判处相应有期徒的刑罚,对涉案单位判处罚金的刑事判决。该案累计涉案金额25.23亿元、涉案税额2.90亿元,系宁波同类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涉案团伙最多、涉案罪名最广、犯罪链条最全的案件。

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资金流水200余亿元

这起案件的破获,要从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的一条涉税线索开始……当时,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象山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重大嫌疑,很可能是团伙作案。因涉及的企业数量多、金额巨大,税务局将该线索移送象山县公安经侦大队处理。

随后,象山警方依法对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并联合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成立“11.18”警税联合专案组,迅速全面开展调查工作。“从前期侦查结果来看,该公司拥有372个账户,其中220个是个人账户,涉及资金流水200余亿元……”专案组办案民警叶旗峰介绍,这个公司创办时间不长,一直无经营迹象,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是典型的为掩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设的空壳公司。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发现,该公司涉案企业众多,而其大量关联企业与某市的一家涉税中介机构来往密切。而稽查部门提供的线索显示,该中介机构曾经服务的企业中,普遍存在“一旦被税务部门提示风险,很快就以经营不善为由进行注销"的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兴趣。

在上级支撑下,专案组迅速对该中介机构进行多维研判,发现该中介机构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实际控制的相关空壳公司完成变票洗票,成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关键环节。

顺藤摸瓜 抽丝剥茧,“团灭”特大团伙

警方查扣的空壳公司印章等物品。象山县公安局提供

与常见的暴力虚开案件里“虚开团伙通过设立空壳公司,不编造任何‘经营行为’,简单粗暴对外虚开发票,大肆攫取非法利益”不同。这起案件里,虚开团伙与不良涉税中介联合,依托涉税中介的专业性和服务企业的便利,利用空壳公司或利用即将关闭的公司,更为隐蔽地实施链条式虚开发票活动。

同时,涉案的不良涉税中介还帮助虚开团伙非法设立空壳公司,犹如一个“发票超市”,帮助企业大肆进行洗票、虚开活动。对于可能暴露的企业(空壳公司),还会帮忙伪装为经营不善的情况进行“逃逸式注销”。

2个多月时间,专案组先后梳理资金流水200余万条,从错综复杂的脉络中逐渐理清了团伙层级、作案模式、资金流向及人员动向,研判出涉案上下游企业500余家。

抓捕时机成熟!去年下半年,在上级公安部门以及宁波警税联勤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专案组抽调90余名精干警力,配置6个工作小组,分赴宁夏、北京、上海、陕西、深圳、江苏、杭州、台州等地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6人,查扣空壳公司开户资料327册,以及数字证书、U盾、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等作案工具759件,现场缴获涉案财物共计870万元。之后,专案组又连续作战,先后追赃挽损8000余万元。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借助市场上各个行业领域对发票的潜在需求,组建专业化的虚开团队,在全国各地注册空壳公司300余家。该犯罪团伙在收购他人身份信息、组织代办空壳公司、开具发票、联系下家、收取开票费等各个犯罪环节分工明确,且每个环节人员之间相互剥离。虚开各种品名发票时,收取开票额的5%-8%作为手续费获利,累计对外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6.9万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5.23亿元,涉及企业508家,涉案税额2.9余亿元。

警方提醒:虚开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提醒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基本义务,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达到少缴税款或套现等目的,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希望企业经营者杜绝侥幸心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莫以身试法。

提醒个人——广大群众切勿外借、出卖身份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空壳公司,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出借人将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来源:潮新闻 记者 应磊 共享联盟·象山 郑丹凤 胡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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