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财产权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及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它确保了每个人的劳动成果和创新成果得到尊重与保护,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法治国家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01谈恋爱时赠送的礼物能要回吗?
(一) 案例
2015年春季三月时分,男子王某在一场公园举办的相亲活动中邂逅了女子张某,双方随后交换了联系方式。随后的日子里,他们通过微信频繁交流,发现彼此间话题投机,迅速升温为恋人关系,这一过程仅短短数日。一个月后,两人决定共同生活,王某展现出了细腻体贴的一面,不时赠送礼物以博张某欢心。然而,好景不长,春节期间因生活琐事引发的不快,使得两人的关系陷入了长时间的冷淡与隔阂,直至次年2016年3月,他们正式结束了这段恋情。
未曾预料的是,同年4月初,王某手持一份详尽的账单突然出现在张某面前,清单上清晰列出了自交往以来,包括衣物、饰品、香水在内的所有赠予张某的物品,以及双方共同就餐、旅行的各项开支。面对王某的索求,张某认为其行为缺乏道理,故未予理会。不料,王某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自己是在情感上遭受了误导与欺骗,才为张某购买了手机、衣物等物品,要求追回相关费用。
(二) 萍论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加深彼此的情感纽带,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常以赠送礼物作为温馨的表达,这些礼物成为了情感甜蜜与关怀的具象化象征。然而,当爱情之花凋零,昔日的甜蜜可能瞬间转化为冷漠,部分人在关系破裂后会要求归还曾赠予对方的礼物,这既可能是出于情绪的宣泄,也是因某些礼物价值不菲,经济考量使然。
关于分手后礼物是否应归还的问题,其核心在于界定这些礼物是属于普通赠与还是彩礼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已替代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日常小额支出及以结婚为前提的小额馈赠通常被视为赠与,一旦交付,所有权即转移至受赠人,通常无需返还。而大额支出如贵重珠宝、购房款、购车款等,若明确以结婚为目的,后因恋爱失败未能成婚,则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在处理非婚赠与纠纷时,不难发现,多数原告为男性,他们可能认为自己在情感与经济上均遭受损失,指控对方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财物。但此类案件常因关键事实难以举证而陷入困境,如恋爱关系的确认、财物交付的真实性及是否以结婚为条件等,即便有消费凭证,也难以直接证明对方接受了这些特定支出。因此,男方往往难以获得法院的全面支持,最终可能通过调解撤诉。
恋爱本是情感的自然流露,礼物作为情感的载体,承载着双方的美好愿景。故此,提醒恋爱中的男女,在做出大额财物赠与时应保持理性,明确自身行为的意义与后果,尤其是对婚姻的期待需保持清醒认识。同时,建议保留好赠送凭证,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一条
02送出去的彩礼能收回来吗?
(一) 案例
张某与岳某于2009年11月,在媒人的牵线搭桥下相识并坠入爱河,确立了恋爱关系。次年3月21日,二人正式订婚,当日,张某的家庭通过媒人向岳某家庭支付了价值3万元的婚约彩礼作为订婚的象征。订婚后,张某与岳某便开始了同居生活,然而,他们并未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孕育子女。
时间推移至2013年3月2日,岳某因生活中的一些琐碎事务感到不满,一气之下离开了张某的家,并选择外出打工,自此之后便再未返回张家。面对这一情况,张某于2015年10月决定诉诸法律,将岳某告上法庭,要求她退还之前给付的3万元彩礼。
经过法院的审慎审理,法官认为岳某确实应当返还婚约彩礼,但考虑到她已与张某共同生活接近三年的时间,因此,在判决时决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岳某向张某返还彩礼金额中的5000元。
(二) 萍论
男女双方初定婚姻后,男方按习俗赠彩礼给女方,在农村尤为普遍。彩礼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不同于一般无偿赠与。法律规定三种情况可要求返还彩礼:未登记结婚、已结婚未共同生活、婚前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返还金额由法院根据当地风俗和具体情况裁定,通常女方悔婚需返还更多。彩礼涉及双方家庭及中间人,建议由实际支付与接收人处理诉讼,避免父母直接接受以减少法律牵连。建议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彩礼,并保留交易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03亲人去世后,如何取出他在银行的存款?
(一) 案例
孟某的父亲在2010年不幸离世,而在他去世的前一年,老人在银行存入了一笔金额为10万元的五年期定期存款。鉴于老人此前一直身体健朗,孟某的母亲虽然知晓此事,但并未深入询问细节。然而,不久后老人突遭脑中风,病情急剧恶化并住院治疗,家庭的重心随之转移到对老人的照顾上,那笔存款的事情便暂时被搁置了。
遗憾的是,直到老人安详离世后,全家人才意识到,对于那笔10万元存款的取款密码,竟无一人知晓。待存款到期之际,孟某携带了母亲的身份证、家庭户口本以及父亲的死亡证明前往银行尝试取款,却遭遇了意料之外的障碍——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为了遵循相关规定,需要孟某的母亲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方能处理这笔遗产。
(二) 萍论
在当今社会,随着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不少家庭出现了如夫妻间秘密设立“小金库”、老年人私下存储养老资金等现象。然而,当家庭成员突然离世且未留下遗嘱及银行账户密码时,银行基于对客户隐私的尊重,往往不直接允许家属查询账户信息,从而引发了如何合法取出遗产的难题。针对这一问题,以下是一系列指导性步骤:
第一步:获取死亡证明。根据逝者的去世情况,死亡证明可由不同机构出具:在医院过世,由医院提供;家中过世,则需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开具;若属非正常死亡(如交通事故、工伤、自杀等),则需由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第二步:明确遗产继承人并办理继承手续。
若继承人已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知晓存款金额的情况下,可直接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此过程需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财产凭证(如存单、证券等)、死亡证明等材料,按公证处要求办理。公证费用根据遗产金额分段计算,旨在鼓励及时办理,减少拖延成本。若不知存款数额,则需先通过亲属关系公证查询账户信息,再行办理继承权公证。
若继承人之间存在分歧:则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
第三步:办理取款或过户。在取得合法有效的《继承权证明书》或法院裁判文书后,继承人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逝者储蓄卡、死亡证明等文件,前往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账户过户手续。
整个过程不仅繁琐耗时,还可能伴随较高的经济成本。因此,专家建议:平时应妥善保管银行凭证,并考虑将关键财务信息(如密码)告知配偶及信任的家庭成员;同时,亲人过世后,不宜急于注销其户籍和身份证,以便顺利完成后续金融事务处理。
(三) 法条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04网上转账不小心转错人了,怎么办?
(一) 案例
在2015年3月期间,某企业的一名出纳员小张,遵循了总经理李某的指示,向一家供应商进行了一笔金额为5万元的货款转账操作。然而,数日后,供应商反馈称并未如期收到该笔款项。察觉到问题后,李某迅速与出纳小张一同前往银行核查账户交易记录,结果揭示了一个意外:因操作失误,货款被错误地转入了赵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随后,李某紧急联系赵某,试图解决这一误转问题,但赵某声称自己的银行卡早已遗失,对账户内是否有额外资金流入一无所知。李某提议并协助赵某尽快办理银行卡挂失及补办手续以便退还误转款项,但赵某以身处外地、条件不便为由,迟迟未采取行动,且在多次沟通后仍拒绝归还该笔不当得利。
鉴于此,该公司决定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将赵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赵某返还5万元的不当得利,并同时向法院提出了冻结赵某银行账户的申请,以确保执行的有效性。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公司的诉求,依法判决赵某向该公司返还5万元货款,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 萍论
随着支付技术的发展,转账方式多样,但错误和风险也随之增加。若误转款项,法律上视为不当得利,需返还。不当得利指无合法依据获益致他人损失,需连同孳息一并返还。转账时应仔细核对信息,避免错误。遇误转,可尝试与对方沟通或求助公安。若协商不成,应及时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得利方应诚信归还,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05总结
1. 小额日常支出及不以结婚为前提的馈赠,交付后无需返还。大额支出如贵重物品,若以结婚为目的,未能成婚可要求返还。恋爱中赠与大额财物应保持理性,明确目的,保留好赠送凭证。
2. 彩礼返还条件:未登记结婚、已结婚未共同生活、婚前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返还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风俗裁定,通常女方悔婚需返还更多。通过转账支付彩礼,保留交易记录,避免父母直接接受彩礼以减少法律牵连。
3. 亲人去世后获取遗产应有以下流程:
(1)获取死亡证明:由医院、街道办或公安部门出具。
(2) 明确继承人并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人一致时,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人分歧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办理取款或过户:凭有效证明文件前往银行办理。
平时妥善保管银行凭证,告知配偶及信任的家庭成员关键财务信息。
4. 转账前应当核对信息,避免错误。误转后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或求助公安。协商不成时及时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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