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继秦代之后,开启了中国古代印章制度与风格的又一新的历史阶段。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简牍早巳全面退出日常生活,纸张在政府公文等方面的普遍使用,公印不再局限于简牍上所能取得的狭小平面,边长从2.3厘米左右(秦汉一寸)猛然增大到5.4厘米左右(约合隋二寸)。由于印体加大,公印不像秦汉时代那样刊刻职官名而发给官吏本人佩带,而是转为发给以官吏为代表的官署,完成了由职官印向官署印的转变。公印不再佩带而变为匣装,置诸衙署。
其次,由于印章不再钤抑封泥而转为钤于纸帛,封泥时代结束,钤朱时代到来。印泥(一般为红色)出现了。同样出于追求醒目的实用目的,公印也由秦汉的阴文转为阳文。
第三,秦汉印主要分铸、凿两种,故所用缪篆平正谨严。隋代公印是用薄铜片盘曲成印文再焊于印面上,故又称蟠条印。其印文盘曲,多为圆曲笔道。后世为将宽大的印面填满,更将文字笔画任意重叠折绕,发展为九叠文。
第四,秦汉时代,官印从不署款。从隋代开始,官署印有了刻款的习惯。有印款隋公印凡见三例,皆刻铸造时间,如“观阳县印”,背部凿款“开皇十六年(596年)十月十五日造”。
唐代公印主要继承了隋印的特点而略有发展。
首先,出现了“宝记”“朱记”等新的印章自名。
其次,唐初印章钮式从隋代接近汉魏的鼻钮向宋以后的橛钮又跨进了一步,鼻钮升高,钮穿渐向竖长方形发展。唐代后期印穿已消失,完全演化为橛钮,如西安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唐“千牛府印”。
第三,印背多刻楷书印文,如唐“武夷县之印”背款刻“武夷县之印”5字,不再像隋公印印背凿刻造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