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张先生身体瘙痒去上海光泽医院治疗,在此医院检查后,确认张先生“HPV病毒四项指标阳性”,经过十天的治疗,张先生花光了自己的积蓄,但也没见好转。 无奈的张先生又来到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检查。医生开具了HPV病毒检查单,报告显示“全部指标都为阴性”。
目前事件处理情况 上海光泽医院同意退还张先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补偿两个月得误工费。 张先生不同意这样的答复,要求能彻查事件,并给出明确的原因和处置结果,不只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更多的求诊者。 上海闵行区医调委:组织双方在一起协商过解决方案,但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我都奇怪了,这样的事件,卫健委不该对医院进行调查和处理吗?协商是几个意思? 你是监督执法部门啊,怎么能是医院帮凶呢?这种医院存在难道不是应该让他关闭吗?还是因为自己也有问题不敢对医院做出惩罚? 协商解决,让犯罪肆无忌惮,事件本身的性质是犯罪是谋财害命,法律放在一边,让诈骗犯和被害人坐在一起协商,这画面很和谐吗?
有人说是民营医院的问题,但我不认同 我觉得这个事跟什么医院没有关系,跟监管有很大关系,某系医院,几十年了,估计被投诉了无数次了,改了吗?上次江苏那个骗医保的医院也是某系,结果呢?还不是一样没消息了。
最后我想说 不管医院误诊、是有心,还是无心,张先生要求彻查的做法都是对的,而且必须由第三方介入调查,如果是故意的话,那么该医院就该吊销执照,相关领导就该锒铛入狱,不是你个监管部门去组织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