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博士11天捐精5次猝死,父亲索赔400万:难道我儿不如一头牛

秋恒看过去 2024-08-08 21:36:37

郑大强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自己的儿子明明是去捐精的,可却被告知随后猝死,这是他说什么都不能接受的。

明明自己的儿子很是健康,又是学医的,肯定注重保养自己,怎么可能因为捐精而死人?

如今赔偿款也只有8.8万,一头牛都比这贵,必须赔我400万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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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途光明的郑勇

郑勇是湖北省人,因为家里贫穷,郑勇从小在日常生活中就经常省吃俭用,甚至于就连衣服都是捡旧的穿。

然而郑勇也属于寒门出贵子的类型,他打小就争气,从小到大都努力学习,所以学习成绩其实还蛮好的。

这一家人也都想通过孩子的努力靠知识改变命运。所谓付出是有回报的,事实确实如此。

郑勇十分看好医疗行业,觉得这个行业能够拯救他人,也是一个铁饭碗,于是他的大学专业便选择了医疗。

在进入大学的这段日子里他初心不改,每日都非常用心地学习着知识,直到学业完成。

毕业后郑勇顺利进入了湖北省的某医院工作,在边积累经验边学习的同时,也考进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外科系。

他的人生经历走到现在,可以说一步一步都是靠着自己的认真与努力换来的,在大家来看未来肯定是一片光明,前途大好。

可是在2011年,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在郑勇的学校招募捐精志愿者,当年的郑勇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八十多公斤,没有遗传疾病,也没有外来感染的疾病,身材标准肯定是符合可以捐赠精子的男性标准的。

而他自己也是一位医疗工作者,很清楚捐精这种事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于是他在通过了一系列微生物检测过后便去捐精了。

很难得的是郑勇的身体确实是很棒的,要知道即便是捐精也是需要经过筛选才可以的,在众多捐墓人中郑勇得以被选中,也由此可见郑勇其实是一名身体健康、合格的捐精者。

2011年1月5日,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对郑勇进行了体检,一切正常。

签署过捐精知情同意书后,官方也要求郑勇每六个月做一次健康检查。

这次捐精是郑勇的自愿行为,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一名医学博士,终日潜心研究在医疗领域,若是能自己所捐赠的精子能被医学界所研究在不孕不育领域,那么自己对于医疗方面的贡献那就是十分了得的。

其实对于郑勇的这个想法他的妻子一开始是不太愿意的,毕竟捐精也是有风险的,怕会影响到健康。

可郑勇作为医疗行业中的人,他很清楚这个过程中会面临的风险如何,于是向妻子保证说会关注自己的身体,他的妻子这才同意了。

悲催的命运

2011年1月14日,这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因为这是郑勇第一次进入到捐精室。

屋子里不是很大,里面的设施也不是很多,一番操作之后,郑勇的第一次捐精成功的告了一段落。

接下来郑勇又再次捐了四次精子,期间历时11天。

直到2011年2月12日这天的来临,让郑勇的人生及他的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这一天是他第五次捐精的日子,郑勇和往常一样悠闲的来到了取精室,开始了自己的操作。

可时间已经过去了60分钟,工作人员都还没见他出来,这次要这么久的时间吗?

工作人员不明白里面发生了什么,就上前敲门,询问里面的人这时是否还好?门里传来了郑勇的声音:“没事。”

时间又过了一阵,,怎么这人还没出来呢?工作人员再次敲门得到无响应的结果后,便破门而入。

这时却发现郑勇早已经跌在地上了,就连叫都叫不醒了。

工作人员急急忙忙的拨打了120,可郑勇这条鲜活的生命依旧没能抢救过来。

根据医院所开出的死亡证明来看,郑勇属于猝死。

这位医学博士由于捐精而猛然离世的消息被扩散开后,惊呆了好多人。

因为从以往的医学文献中都还没有见过谁会因为捐精而猝死,可在当时那种封闭且私密的空间里面又没有安装监控。

所以在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谁都不会清楚,所以郑勇为什么会猝死成为了一个不解之谜。

当消息通知到郑勇的父亲郑大强时,他泪流满面、不敢置信,他一点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是死于捐精。

郑大强的不甘

校方和郑勇的妻子在郑勇离世后便做出了火化遗体的决定,然而郑大强却不同意,他要求进行尸检。

双方协议了许久才最终敲定了火化日期。

后来校方支付给了郑勇家属后续费用八万八千元,但郑大强却心里难受得很。

在农村,一头牛都能卖出十万块,可自己儿子的命却连十万块都不值,更何况自己儿子还是一个医学博士。

郑大强越想越不对劲,自己的儿子怎么会突然间死亡?这个问题始终得不到解释。

恐怕是在捐精的时候出现了什么不对劲的,所以自己的儿子才丧命于此的。

于是郑大强直接将郑勇的学校告上了法庭,并且向其索赔4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9月11日法院就此案开庭,郑大强带着足足6大包、重达30斤的证据来到了庭审堂,2000多字的起诉书在郑大强颤颤巍巍的读出中响彻厅堂。

可郑大强准备的证据却被被告的代理律师一句话驳回:“郑勇是自愿捐精,签定了协议,所有的流程都是按照规定进行,与校方无关,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方拿出了捐精合同和郑勇的身体检测报告,而由于郑勇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郑大强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所以败诉。

而二审依旧败诉,这对于郑大强来说就成了心里永远的痛。

因为这次事件,许多机构也改变了捐精要求,人们不能够再无节制的捐精,这也算是郑勇为医学界做出了一大贡献。

信息来源:

1.《华科在读医学博士校内“捐精”猝死》2012-06-20《 楚天都市网》

2.《华科在读医学博士校内捐精猝死其父索赔400万》2012-6-20《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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