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一位正部级官员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人们好奇的发现,作为正部级官员的全国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的李钺锋被查处的消息提到是国家监委发布的信息,而非我们熟悉的中央纪委,这是为什么呢?
虽然,同是查处违纪违规的机构,这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纪委是党内机构,主要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案件;监委是国家机构,负责对履行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许多时候两者是合署办公,以纪委监委并列出现。为什么这次李钺锋的案件只有国家监委,而没有中央纪委呢?主要是李钺锋是民主党派干部,不是中共党员,所以由国家监委发布查处,而非中央纪委。
翻看李钺锋的简历,他是出生在重庆的台湾人,早年参加工作是一名企业工人,通过电大和法律培训班学习,成为了一名职业律师。在加入民主党派后,2003年成为这个民主党派重庆市副主委,次年从律师转变为检察院副院长。并一步步走上了全国人大常委和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跻身正部级官员行列。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他进行处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没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但无论是什么身份,只要违背了初心,搞不正之风,触犯了法律法规必将受到严惩。所以每一个案例都是对大家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