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光:民国24年6月12日至26年6月27日,兼任乐山县县长;民国27年8月14日至28年,兼任乐山县县长。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合计17人,公职10人,雇员5人,工役2人。
唐步瀛:民国26年6月至27年8月14日,兼任乐山县县长。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合计33人,公职22人(含雇员),工役12人。
陈炳光:民国27年8月14日至28年,不再兼任县长。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合计27人,公职12人,雇员5人,工役10人,定编22员。
柳维垣:民国30年5月15日至34年9月14日,未兼任县长。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合计43人,公职23人,雇员8人,工役12人,民国31年定编28员。
刘仁庵:民国34年9月4日至38年12月15日,未兼任县长。
陈荣寿:民国38年6月23日至12月15日,未兼任县长。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合计46人,公职34人,雇员12人,定编42员。
军事管制时期 (1949年 12月至 1950 年 1 月):1949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十六军解放乐山城。同日下午,乐山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鲁大东任主任。军管会设立政务、财政、交通、邮电、文教等工作机构,负责接管工作,宣传党的政策,稳定社会秩序,接管民国政权,筹建人民政府。
专员公署时期 (1950年1 月至 1968 年 1 月):1950年1月6日,乐山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9月更名为乐山区专员公署。
1950年10月27日,马忠全被任命为专员。专员公署建立之初,设秘书室、民政科、建设科、公安处、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科、税务局、粮食局、工商科、文教科、人民银行11个工作机构。
1956年底机构增到32个,1962年精简、调整后至1968年初尚有29个工作机构。
专员任职情况:
马忠全:男,汉族,湖北黄安,19501—1951.3任职。
张力行:男,汉族,山西文水,1951.3—1953.2任职。
李志琛:男,汉族,山东阳谷,1953.2—1955.7任职。
窦光宇:男,汉族,山东莱芜,1955.7—1968.1任职。
副专员任职情况:
叶兆麒:男,汉族,四川荣昌,1950.1—1951.3任职。
李志琛:男,汉族,山东阳谷,1952.10—1953.2任职。
胡汉平:男,汉族,山西平遥,1953.2—1958.3任职。
肖绍成:男,汉族,四川大邑,1953.4—1954.11任职。
晏 锦:男,汉族,四川渠县,1954.6—1956.1任职。
靳凤兴:男,汉族,河南博爱,1954.12—1956.1任职。
陇 耀:男,汉族,云南昆明,1955.5—1968.1任职。
张在福:男,汉族,四川雅安,1956.4—1957.9任职。
薛 哲:男,汉族,1957.4—1959.4任职。
赵 骅:男,汉族,四川达县,1959.4—1968.1任职。
刘 剑:男,汉族,山东莒县,1959.4—1963.12任职。
李兆亮:男,汉族,山西文水,1961.11—1968.1任职。
宋 潮:男,汉族,河北青县,1965.12—1968.1任职。
地区行政公署时期1978年4月至1985年5月期间专员任职情况:
李兆亮:1978年4月至1981年8月,任行政公署专员。
张绍先:1981年8月至1985年5月,任行政公署专员。
副专员任职情况:
刘继智:1978年4月至1983年7月,任副专员。
赵骅:1978年4月至1983年2月,任副专员。
顾洪杰:1978年4月至1985年5月,任副专员。
康仲伦:1978年4月至1980年6月,任副专员。
王子明:1978年4月至1979年9月,任副专员。
张桂英:1978年4月至1981年12月,任副专员。
武世民:1978年10月至1983年7月,任副专员。
胡汉平:1979年2月至1983年2月,任副专员。
张绍先:1980年10月至1981年8月,任副专员。
文富春:1982年2月至1983年7月,任副专员。
侯开林:1982年4月至1983年7月,任副专员。
张季玉:1982年12月至1983年7月,任副专员。
罗明恩:1983年7月至1985年5月,任副专员。
谢达才:1983年7月至1984年11月,任副专员。
史志义:1983年7月至1985年5月,任副专员。
彭伯林:1984年1月至1985年5月,任副专员。
罗同春:1984年9月至1985年5月,任副专员。
佘国华:1984年11月至1985年5月,任副专员。
乐山市市长、副市长任职情况(1985年至1994年期间)市政府工作机构设置:
1985年乐山市升为地级市后,经省编委批准设立工作机构37个,后又增设国土、监察、技术监督3个局。至1994年,经省编委批准设立的局级机构有40个,包括市政府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市政府批准设立和保留的局级机构有16个,如编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等。系统设立的机构有8个,包括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等。
市长任职情况:
佘国华,1985年5月至1992年9月任市长。
刘运生,1992年9月至1992年12月代理市长,1992年12月起正式任市长。
副市长任职情况:
张世银,1985年5月至1989年6月任副市长。
周明煊,1985年5月至1990年5月任副市长。
罗同春,1985年5月至1990年5月任副市长。
史志义,1985年5月至1993年4月任副市长。
孙家驹,1985年9月至1986年11月任副市长。
何一心,1986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副市长。
辜仲江,1987年3月起任副市长。
刘运生,1989年10月至1992年9月任副市长。
何征修,1990年5月起任副市长。
尹志君,1990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副市长。
王莉文,1990年5月起任副市长。
白德华,1992年12月起任副市长。
杨世祥,1992年12月起任副市长。
杜厚金,1992年12月起任副市长。
张海波,1993年12月起任副市长。
乐山市人民市长和副市长任职情况(1995年至2006年期间)市长任职情况:
刘运生:1992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职。
黄明全: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职。
姜晓亭:2005年2月开始任职。
副市长任职情况:
张海波:1993年12月开始任职。
何征修:1995年5月至2000年1月任职。
杨仕祥: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职。
曾兴明: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任职。
杜永畅: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职。
李盛根:1995年5月至2005年2月任职。
余正华:1997年9月至2005年1月任职。
李玉书:1997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职,后执行死刑。
范金绶:1998年8月至2005年2月任职。
钟勉:2000年1月至2000年6月任职。
何健:2000年7月至2005年6月任职。
徐明忠:2000年1月至2005年2月任职。
刘刚: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职。
彭宇行: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任职,后下派。
孙智勇: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任职,后下派。
徐建群:2003年4月开始任职。
姜晓亭: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任职。
黄若建:2005年2月开始任职。
童光明:2005年2月开始任职。
方为加:2005年2月开始任职。
李佳:2005年6月至2006年4月任职。
夏代荣:2006年4月开始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