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中的日本甲级战犯

历史剪影 2024-09-20 14:31:24

东京审判(Tokyo Trial)是指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甲级战犯的国际大审判。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美国、中国、英国、法国、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11国指派的11名法官组成。中国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国方面参加东京审判,任中国驻国际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检察官和首席法官。2020年9月7日,最后一位健在的东京审判历史见证人高文彬去世,他于1946年远赴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与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工作,担任中方翻译与中国检察官秘书,每天的主要工作是搜集证据与翻译。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铃木启久等8名侵华日本战犯低头认罪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5月3日,法庭召开第一次公开会议,开始审理东条英机等战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42页的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

远东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起,到1948年1月2日审判完毕审判期间开庭818次,审判记录共48412页,有419人出庭作证,有779人书面作证,受理证据4300余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国际法庭于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判:判处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绞刑1948年12月23日执行。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外观。

1946年,押送战犯去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路上,囚车前后都有美国军警守卫。

1946年,押送甲级战犯去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途中围观的民众。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在审判日本战犯。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被告席上神态各异的日本战犯。

东条英机,二战日本法西斯主犯之一,在55条罪名中占有率最高。

正在候审的甲级战犯东条英机。

美国军医正在检查监狱中的东条英机的康复情况。东条英机用柯尔特32口径手枪近距离射击胸膛,但是自杀未遂。

荒木贞夫,日本帝国时代陆军大将,曾多次出任日本陆军大臣,二战甲级战犯。被判处终身监禁。

监狱里日本甲级战犯松井石根,曾任华中派遣军总司令,为南京大屠杀主要负责人之一,处以绞刑。

土肥原贤二从1913年起在中国从事间谍活动。1948年11月12日,土肥原贤二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梅津美治郎(第二排左起第四个),挑起了“七·七”事变,签署创立第731部队。被判处无期徒刑。

松冈洋,被宣布为第二批战犯嫌疑而逮捕。因肺结核病情严重而未出庭,6月27日病死,被免于审判。

平沼骐一郎,1947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判处他终身监禁。1

小矶国昭,陆军大将,第41届内阁总理大臣,二战甲级战犯,在朝鲜总督任内积极镇压朝鲜抗日运动。

桥本欣五郎,曾积极策划与发动“九·一八”和侵略我国东北的战争,直接指挥南京大屠杀。判处他无期徒刑。

南次郎,1934年12月任关东军司令官。日本战败后列为甲级战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东乡茂德,判犯有“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以及对中、美、英、荷的侵略战争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岛田繁太郎,担任第三舰队参谋长、中国方面舰队司令长官。判处无期徒刑,列为甲级战犯

武藤章,参与了绥远德王成立伪“蒙军政府”事件的全部过程。判定武藤章为甲级战犯,宣判处对其处以绞刑

永野修身。1936年任海军大臣,参与制订并最后批准袭击珍珠港的作战计划。日本投降后被捕,病死狱中。

重光葵。代表日本政府在“密苏里”舰上签署投降书。作为甲级战犯被东京法庭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48年 甲级战犯在巢鸭监狱里进餐。

服毒自杀身亡的近卫文麿。近卫文麿曾三次出任日本首相,首相任期内,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是《三国轴心协定》的签订人。曾向蒋介石提出向日本投降的苛刻条件,发表臭名昭著的“近卫声明”。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麦克阿瑟传讯逼迫下,畏罪服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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