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宅,统统实行“地随房走”,城市子女要注意

大川说楼市 2020-10-15 12:48:43

过去二十年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为了学习或者工作,从农村来到了城市,从小城市来到了大城市,经过一段时间的打拼之后,大多数的年轻人都选择留在城市里安家落户。

据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2000年,我国共有8.08亿农村人口,但是到了2019年年底,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已经变成了5.52亿。中间的这2.56亿人哪去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从农村来到了城市里安家落户。

住宅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来是农村户口的这些年轻人为了买房,落户或者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红利,纷纷把原来的农村户口迁到了城市里,而他们的父母却还是农村户口,如果说,这些人的父母百年以后,那老家留下的老房子,还能由这些已经成为城市户口的子女来继承吗?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也是出台了2020年新规,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宅,统统按照“新规”来执行,城市子女尤其要注意。

住宅

一,宅基地的问题

首先,大家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宅基地是不能用来继承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当中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归任何个人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一点和城市住房一个样。既然没有所有权,那就不能用来继承。

二:房屋继承问题

虽然,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归个人所有,拥有合法产权,可以用来继承。并且新规中强调:房屋产权的继承与户口无关,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只要是合法继承人,就拥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城市子女对于父母百年以后留下的老宅,是具有合法继承权的。

农村

三: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继承了房屋,如果土地没有使用权,那又有什么用呢?还能天天“背着”老宅子吗?根据新规,实行“地随人房走”的原则,合法继承父母老宅的子女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但是,不得对其房屋进行扩建,改建。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超过两年以上的闲置,那么,集体组织是有权利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收回的。

四:关于多个子女的房屋继承问题

现实情况中,很多家庭当中,不仅有一个子女,而是有2个或者多个,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如何分配的问题。这一点根据最新的《民法典》中的规定:

1 如果父母有多个子女,则老宅由目前依然留在农村且户口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来继承。

2 如果均为合法继承人,则由合法继承人平均分配。

3 城市户口的子女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老宅子。

房产

五:关于农村老宅拆迁的问题

如果是老家的房子拆迁了,那么,关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会依法进行赔偿。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赔偿的,只会对自己拥有合法产权的物品进行赔偿。

有些人可能会说,以后城市建设会越来越好,谁还会回老家住,老家的房子无所谓了。持有这种态度是不对的,且不说,落叶归根的问题,最起码那是我们小时候生活居住的地方,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地方,是承载了美好回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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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现在城市建设是越来越好,但是,现在也出现了一种现象:城市里的人开始选择去农村生活,现在的农村,日新月异,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新农村”的建设,农村的未来发展,大有可为。尤其是,现在城市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污染问题,拥挤问题使得人们越来越追求环境优美,空气新鲜的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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