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规定】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

灿烂花猫 2024-05-10 20:56:41

本报太原5月9日讯(记者王佳丽)5月7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2023年以来,全省煤矿发生多起井下辅助运输事故。为此,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煤矿辅助运输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煤矿辅助运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煤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扎实开展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大煤矿辅助运输检查执法力度。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识别研判和“体检式”精查,强化整改落实,不断夯实运输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煤矿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各煤矿企业要强力推进辅助运输系统改革,充分利用国家、省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决策的机遇,推进运用单轨吊、卡轨车、无轨胶轮车、履带车等先进运输装备,2025年年底前要淘汰小绞车接替运输。要构建完善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督的可视化监控环境,安设好、运用好相关“电子围栏”,建立并严格落实监督监控制度,不断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要强化运输现场管理,严禁违规使用矿车等非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车、蹬钩、跳车,严禁不遵守规程规定人力推车,严禁超载、超挂提升运输,严禁人、物料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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