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甲木
图/源自网络
本文半虚构!(素材来源:华州区检察院)
这是一件发生在河南的事情。
这天风高夜黑、马某和同学们聚会,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在几个同学的搀扶下,马某摇摇晃晃,被送到了自家小区门口。
马某招呼同学们:就送到小区门口吧,自己可以回家。
同学,目送马某走进小区之后,才放心离去。
谁知马某,躺在电梯门口,昏昏沉沉睡了一个多小时后,才东倒西歪的走进电梯,他按了15楼,到家之后,灯也懒得开,澡也没有洗,就径直走进了房间。
因为,户型都是一样的户型,马某并不知道自己走错了家。他家在16楼,自己却走进了15楼,邻居的家。
卧室中,一个女人正在酣睡、色香诱人。 马某,并没有开灯,就倒下了。
马某睡到半夜,在酒精的作用下,竟然抱着身边的妻子,做了夫妻之事。女子并没有反抗,而是积极配合,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谁知道第二天早上,马某还没睡醒,就被女人一脚踢下了床。
马某从地上爬起来,定睛一看、吓了一跳,这个女人不是自己的老婆,却是楼下的女邻居。
马某,被打之后,紧紧抱着衣服,狼狈不堪地落荒而逃。当走到大门口时,马某仔细瞧了瞧门口的门牌,确认是 15 楼,而不是自己家,16 楼。
马某知道自己醉酒后,做了荒唐的事情,现在悔之已晚!马某,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15楼邻居家的门,他16楼的钥匙也可开门进去?
马某没有告诉老婆,喝酒后做的荒唐事情,直到15楼的女邻居报警,马某老婆才知道这件事,气的差点晕过去。
15楼的女邻居,将马某告上法庭,告马某强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奸犯,就是违背女子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手段,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此次荒唐事中,马某,因为醉酒,邻居房门可以打开的情况下,而误入邻居家。
马某,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也没有强行,而邻居女,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公,配合这个“假老公”,完成了房事。
基于这两点,马某不能构成强奸罪。
一把钥匙,可以打开两把锁,这是多么尴尬的事情啊?
难道他们都买的安置房吗?马某和女邻居,一个楼上一个楼下,难道是开发商交房后,没有换大门吗?因为钥匙,都是在开发商那边领的。
马某有罪,就是喝多了。真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酒后误事,酒后失态、悔之晚矣!天下荒唐事,真的是一件比一件更奇葩。最后,马某给予女邻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