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万元的索赔,广西宴席上的欢笑为何成为索赔的理由?

彭泽看社会新闻 2024-10-23 11:40:32

“天上掉馅饼,地上也能碰瓷!”在广西贺州,一名男子参加宴席后回家途中发生了致命车祸,家属向宴席的主办人和同桌的宾客索赔42万元!家属表示:“他们没有尽到对共同饮酒者的安全保障责任!”而同桌的宾客则回应:“我和他根本不认识,凭什么要负责送他回家?”主办人感到非常委屈:“这太不公平了!”随后,法院对此事作出了判决。

在广西贺州,一场本该欢快的宴席却因一场悲剧而蒙上了阴影。男子徐三在参加亲友的庆祝酒席后,回家途中不幸发生车祸身亡。徐三的家属随后向宴席的主办人和同桌的宾客索赔42万元,声称他们没有尽到对饮酒者的安全保障。

在这场酒席上,主办人陈辉(化名)热情地招待每一位宾客,尽管他自己还没入席,却始终面带笑容,感谢大家的到来。然而,酒席结束后,徐三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追尾事故,最终抢救无效身亡。这一突发的悲剧让徐三的家属感到愤怒与无助,他们认为宴席的主办人和同桌的人有责任确保徐三的安全,毕竟是在酒席上一起喝酒的。

徐三的家属以“没有尽到对饮酒者的安全保障责任”为由,将陈辉和同桌的邓某、何某、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43万元。面对这样的指控,陈辉感到非常委屈,他辩称自己只是出于礼节向宾客敬酒,并没有强迫任何人饮酒。而同桌的宾客们则表示,他们与徐三并不熟悉,根本无法判断他的酒量,也没有义务送他回家。

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审理,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徐三的死亡责任并不在于宴席的主办人和同桌的宾客。法院指出,徐三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事故的发生他自己有很大的责任。同时,证据显示,徐三在酒后精神清醒,离开时并不需要他人的陪同与照顾。因此,陈辉等人并没有对徐三的安全负有过高的注意义务。

这一判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有些人感慨,如今社会上似乎盛行“讹人”的风气,明知无理也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索赔,甚至可能会遇到“糊涂法官”。也有网友表示,这样的索赔行为可能会让亲友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未来的聚会也会因此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不少网友认为,42万元的索赔金额过于苛刻,医疗费和丧葬费也许能得到一些人道主义的支持,但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同桌的宾客为徐三的安全负责。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喝酒的节制与否应由自己掌握,而不是将责任推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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