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对上市新股市场炒作的监管

皮皮海 2024-12-08 06:26:12

继长联科技、强邦新材之后,11月26日上市的N红四方再次遭到市场的爆炒。该股的发行价只有7.98元/股,但上市当天的最高价却炒到了188元/股,涨幅高达2255.89%。当天该股的收盘价为160.99元/股,上市首日的涨幅达到1917.42%。这一涨幅刷新了A股新股上市首日的最大涨幅纪录。

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确实给打新中签者带来了巨大的赚钱效应。以N红四方为例,按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计算,打新中签N红四方的投资者,每中一签就可以获利7.65万元,这是妥妥的“大肉签”。有着这样的赚钱效应作为示范,何愁投资者不勇于打新?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之路也会因此而平坦。

但新股上市首日及上市之初的这种爆炒带给市场的投资风险却是巨大的。以N红四方为例,虽然上市首日的爆炒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赚钱效应,包括上市首日开盘之后及时介入的炒新者也是获利丰厚,盈利超过100%。但从次日起随后几个交易日的情况来看,上市首日介入的投资者大多数都是损失惨重。该股11月29日的收盘价为66.9元/股,相当于上市首日65元/股的开盘价来说已经是获利甚微了。按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计算,跌幅已经达到了58.44%。因此,投资者在上市首日买进该股又不及时止损出局的话,其损失已经非常惨重了。可以说,N红四方上市首日的辉煌是用二级市场巨大的投资风险堆积起来的。

因此,尽管新股上市首日的炒作有利于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顺利进行,但对于上市新股的爆炒带给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高风险,市场也必须予以正视。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加强对上市新股炒作的监管。

首先是从发行人的角度来看,需要做好两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一是在新股上市前夕,发行人需要进行专项的信息披露,重点是从新股发行到新股上市这期间,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保证发行人重大信息的公开透明。

二是在上市新股遭到市场爆炒的情况下,发行人需要发布投资风险提示性公告。就这一点来说,N红四方的信息披露还是比较规范的。不过这种风险提示性公告不一定要等到上市首日的交易结束之后再作披露,如果早盘就遭到市场的爆炒,中午休市时,发行人就可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其次是从监管的角度,也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及上市之初的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目前新股上市首日的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是存在一定缺陷的。新股盘中的涨跌考核是以新股开盘价为基准价来计算的。但这个开盘价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市场风险。比如,N红四方开盘价的涨幅就达到了714.54%,这本身就潜伏着巨大的投资风险。所以盘中临时停盘的考核不应该以开盘价为基准,而应该是以通用的发行价(或前收盘价,下同)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按涨跌幅来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比如,较发行价上涨100%,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上涨200%,临时停牌20分钟;上涨300%以上(包括300%),每上涨一个100%,就临时停牌30分钟。通过临时停牌,来向投资者警示新股炒作的投资风险。

二是对爆炒新股的异动账号要加强监管。像N红四方上市首日的这种爆炒,仅靠散户的资金炒作是很难炒出上涨1917.42%这种炒作效果的,必然有大资金在其中起引导作用。对于其中的异动或异常账号,交易所应通过对盘面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的所在,并及时叫停异动或异常账号的交易,同时对买进的股票予以冻结。如此一来,一些大资金就不敢肆意拉抬新股的价格了,市场对新股的炒作将会因此而理性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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