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题目,没退休的参保人研究过吗?退休的看过待遇计发单吗?有的觉得 一样,有的觉得不一样,计发待遇比视同年限长,觉得占了便宜一样?今天来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一、先弄清几个社保术语
(一)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说得简单点没有缴费养老保险的连续工龄。这里连续有直接连续,如参保人一直在一个企业工作,也有合并连续如参保人调离或有中断工龄但仍合并计算的年限,比较普遍的不符合安置的退役军人通过招工或招干到单位就业——这里的军龄与后面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二)什么是退休养老基金。国发(1986)77号文规定,企业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单位和个人要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单位18%,个人3%,全部进入退休养老基金专户,没有个人账户。
(三)什么是个人账户缴费。国发(1991)33号文件规定,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东奔西走养老保险费,职工个缴纳基本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工资代为收缴。
(四)什么是统账结合模式。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固定,按政策进行调整,个人账户余额没领完的可以继承。国发〔1995〕6号文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统账结合模式正式实施。
二、具体实施时间
个人账户建立也就是说个人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最早从1992年开始,最晚2000年7月,行业统筹时间稍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建立统一为2014年10月。
统账结合模式基本在1996年开始,但各地个人缴费时间有早晚,统账结合模式也有早晚,就出现个人缴费时间与统筹结合模式时间有差异。在同一统筹地时间也有不同,特别是行业统筹参保。
三、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就是视同缴费年限。
(二)企业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多样化
1、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就是视同缴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截止为统账结合模式建立前的年限,包括统账结合模式建立前的实缴费年限。
3、也有特殊情况,视同缴费年限不算过渡性养老金的,一般情况,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或正常离职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统筹地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这里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叫视同工龄,算基础养老金,不算过渡性养老金。
所以,企业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详情咨询统筹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