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应以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
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2024年开展入市试点,鼓励采用聚合方式参与市场,按上网电量的 20%入市。
202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并网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按一定比例进入市场。7月1日起,全部存量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按一定比例进入市场。鼓励分布式光伏采用聚合商聚合方式入市,也可直接入市。
2026年1月1日以后首次并网的10千伏以下分布式光伏须进入市场,参与市场模式、入市比例与 10 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相同。
2027年1月1日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面进入市场,入市比例逐步扩大至与集中式新能源一致。
2030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2.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规范新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主体管理,非自然人备案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进入市场;存量项目按照后续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备案主体变更。
2027年实现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参照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入市交易。
2030年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3.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鼓励其自愿进入市场参与交易。
除此之外,文中还提到了费用方面:
1.系统调节成本
逐步推动分布式光伏承担电网辅助服务费用,以及承担配建储能义务,鼓励分布式光伏租赁独立储能容量。
2.输配电价
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交易按照省级电网核定的输配电价,根据用户侧电压等级执行。
河北省再一次走在了光伏行业的前端,该政策或将为全国光伏行业指明方向,未来,其余省份可能会陆续跟进!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