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模范到嫌犯的一步之遥——臧立亭案旁听记

香之李振斌 2024-08-09 14:37:15

从“模范到嫌犯”的一步之遥

8月7日上午在郑州中院开完庭,马上赶到高铁站(在车站随手买了个面包、烤肠对付一顿,没想到吃坏了肚子,到晚上时几乎虚脱),乘高铁到砀山,2点钟赶到法院,没到上班时间,大门紧锁。许是看我站在烈日下,满头大汗,门房内走出来一保安大哥,问我干什么,2点半上班。我说来旁听,保安大哥说1:40已开庭了,你来晚了。还不错,和保安大哥解释了下,验过证件,开门让我进去了。大审判厅门口还有两个法警,交谈后进入审判庭。

庭审正在进行,刘校逢律师发问被告人臧立亭。通过发问环节的一问一答,整个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臧立亭原本在教育系统工作,后来借调到县供销社,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供销社的支持下,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互助发展模式,成立了立亭农业合作社,推行“三位一体”供销社改革试点工作。合作社采取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实现大规模种植,和安徽农大、徐州农科院合作,培育优良品种,交给入社的农户种植,然后再高于市场价收购,进行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社还积极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农机农具,为入社的农户提供服务等。合作社入社人员都是萧县区域内人员,农民占比90%以上。关于合作社信用互助资金这一块,由当地市政府法制办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不需要办理进行金融监管。合作社成立以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安徽省供销社和宿州市、萧县党委、政府、供销社多位领导先后前往合作社考察、指导资金互助业务,合作社连续几年获得了安徽省、宿州市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专业合作示范社”等称号。时任的安徽副省长在调研时曾表示等下一年智慧产业园区见到成果时,再来参观,并推动该模式在临近的砀山开展。

然而,副省长没等来,却等到了牢狱之灾。

这一年,一位神秘的胡姓人士,多次出入立亭合作社,要求将股份转给他,再出500万,否则将举报立亭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说自己在当地乃至上边的能量很大,分分钟钟可以搞垮合作社,可以把臧立亭搞进去。

臧立亭不太相信这个邪,合作社有中央的政策支持,中央农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合作社已被树为系统内的专业合作社的模范典型,这么多年来省、市、县、乡各级领导前来,也从来没对资金合作提出过异议,法制办还专门对立亭合作社资金实施方案出过专门合规审查文件;怎么可能因为一个人的举报,就从一面旗帜转变为涉嫌犯罪了呢?

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不久那位神秘人士的话,就成为了现实,臧立亭被捕入狱,涉嫌的罪名正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另外还有罪名是非法采矿罪,这个罪名也非常滑稽,合作社出钱投资了一个农业项目,投资者涉嫌非法采矿,而实际经营者却没有涉嫌该罪名,这就是所谓的资本原罪吧,专门为立亭合作社量身定做的。

从“模范到罪犯”,只有一步之遥,昨日的光环有多么耀眼,今日的处境就有多么艰难。

法庭上的臧立亭,仍然想不明白,合作社成立以来,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社员的预期分红都能够得到实现,没有一例社员报案、上访等任何不稳定因素,其本人也没有任何挥霍、隐匿资金及携款出逃的行为和迹象,可以说本案根本不存在受害者,仅仅因为一个无赖的举报,自己就成了犯罪分子了,三位一体的政策在萧县就不好使了?

臧立亭案开庭前,下边各分社社长也陆续被拘留、迅速批捕,有的关在萧县,有的关在砀山。然后办案机关密集讯问,认罪认罚的就办理取保,不认罪认罚的不取保。这一切都好像和臧立亭案的开庭形成一个完美的契合。

很多案件是从下而上推进,这个案件采取的是从上而下。

由于该案涉及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向的道路的选择问题,在相关政策、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存在较大分歧,目前已有全国人大代表向最高检、最高法提起关注函,长期从事“三位一体”政策研究的中央党校徐祥临教授将出庭为臧立亭作证。徐祥临等专家认为,农民合作社按照党中央确定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开展信用合作(也通常称作资金互助)业务,不需经过金融监管部门许可,其行为不具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必须的非法性特征。2018年10月23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第14条亦指出,“依法保护资金互助等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合农民需求、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模式,促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助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臧立亭涉嫌非吸案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专家表示,此案涉及到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建立的核心问题,说到底农民如何进入市场的问题。据统计,全国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超过220万家,绝大多数都单一从事某种农产品生产,实际经营状况并不理想,绝大多数合作社理事长都感到困难重重,其中资金短缺是造成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中间,有很小一部分按照“三位一体”模式开展了资金互助业务。而实践证明,只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规范运作,这些合作社的经营状况都很好。因此,法院对立亭合作社案做出怎样的裁决,势必会影响到其他合作社的业务开展,也关系到乡村振兴的大局。

今天是庭审第二天,按照预定时间,庭审将进行到周五结束。

李振斌律师:经济学学士,郑州大学法律硕士,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擅长领域: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执业以来,秉持诚实信用,尽职尽责的服务理念,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及行政纠纷案件,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案例。个人座右铭:任何案件都有可以争取的空间,关键在于发现问题的眼光。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合作团队

干卫东律师:前法官,后辞职转行作律师,擅长重大刑事案件辩护,辩护风格幽默风趣、强悍有力,抓住问题紧追不放,深谙“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之精髓,化腐朽为神奇,赢得了当事人和及其家属的广泛尊重和认可。

王兴启律师:一个有点梦想专做刑案的刑辩律师。每一个案件都进行精细化辩护,辩不惊人誓不休,辩无效果不罢休!2023年拿到四个无罪判决。曾经辩护的案件:全国规模最大的车贷网P2P公司“微贷网”涉恶案、内蒙“包头案”、商丘“三潘”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湖北国土厅纪检书记王某平案、四川达州黄某平暴力收车案、湖北蕲春公安局副局长刘某斌贪污、徇私枉法案、重庆网红肖胖子(肖某中)侵犯著作权案、南阳郑某涛违法放贷、挪用资金案等。

郑世保教授:郑州轻工业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律师,河南省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郑州市人民政府首届法律顾问,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郑州、信阳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立体辩护,获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梁三利教授: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后,律师,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行政立法委员会委员,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江苏省理论宣讲专家库首批专家。南京、无锡等仲裁委委员会仲裁员。擅长挖掘刑案的边边角角,“谋定而后动”,体系化构建辩护思路,获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由衷感激。

陈在上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公派访问学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职务犯罪案件与涉外案件辩护与代理,庭内庭外综合发力,助力案件取得更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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