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体育也热闹,武则天创设的“武举制”为何没有一直延续下去?

法老不敢说教 2024-06-18 18:21:24

文|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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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举的发展历程

(一)唐代以前武选方式

不同历史时期武举的举行方式、考试科目等各有不同。正规的武举始于唐朝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包括内堂(考策略)和外堂(考武艺)两部分。

在此之前,选拔军事人才方式多不固定,随意性较强。

《礼记》卷六二《射义》载:“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射宫。”“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泽者,所以择士也。”

又云:“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赢股肱,决射御。”由此可见,为当时君主出征的武士是必须经过武技和勇力方面考查的。

举行比赛,其项目除射和御外,还要“赢股肱”(摔跤)。

这些形式可以被看作武举的最初形式。到春秋战国,秦汉南北魏晋之际,由于争霸需要,各个君主对武士的选拔更为规律化、制度化。

如庄王二十年,齐国任用管仲,行“轨里连乡之法”,要求“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胧之力,筋骨秀出于是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

《清朝文献通考》也记载:“举武力谋略之士,始于先秦。按周礼宾举三,曰六艺,而较射之典,古人尤重之,容比于礼,节比于乐,藉以观德,后世武选即以是起家。

以周礼的“射礼”为后世武举之滥筋,不乏其人。”

(卷五十三《选举七·武举》)。

两汉时期,北方匈奴不断侵扰边境,农民起义频繁;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入侵中原,战争延绵不断,因而统治者也重视选拔武猛谋略之士。

如宣帝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选郡国吏三百石(名),伉健习骑射者,皆从军。”

成帝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秋七月,“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汉哀帝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冬诏“将军中二千石举明兵法、有大虑者。”汉安帝永初五年(111年)秋七月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阵任将帅者。”

桓帝延熹九年(166年)秋七月诏“武猛三公各二人校各一人。”

曹魏明帝太和二年(228年)冬十月诏“公卿近臣举良将各一人。”

从上述记载可看出:三代春秋时期重视武选,制举是应时而召,亦无固定的程式,直到秦汉统一华夏以后,逐渐有了相对固定的模式。

选拔的标准基本上分为两种:一是勇敢有力气并掌握战斗技能之兵士,二是知兵法有谋略之将才。

总体而言,考察的内容着重于勇力与谋略,目的是为军队选拔有军事才能的人,满足军事需要,与后世武举的本质有相似之处,可以说是武举制之前身。

(二)唐代以后武举制度

武举制度是朝廷设立考试科目,通过定期统一考试的方式选拔武艺人才,并对其分别授予官职的一项人事选拔制度。

是中国在军事上选取武官的重要方式。长安二年,限于武则天的特殊身份,为了笼络人才,稳定统治,开设武举。

“不惜爵位,以笼四方豪杰自为助”,培植扩大其亲信势力,广开仕途,“务取实才真贤”。

其制有,长垛、马射、负重、身材之选。翘关,长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

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者,皆为中第,亦以乡饮酒礼送兵部。自此武举制度终于从文科中脱离出来,形成独立选拔体制。

武则天开武举并列为常选科目,对社会“尚武”风气形成产生了积极影响,甚至连文人学子亦击剑骑射,好尚武艺。

比如,诗人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偏干诸侯”。

又说“学剑来山东”,“高冠佩雄剑”,“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

诗圣杜甫也有“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之句。

至于文人投笔从戎,亲历兵刀弓马生涯者,也不乏其人。有人认为,唐朝的文人多数是知兵习武者,特别是“初、盛唐的著名诗人们很少没有亲历过大漠苦寒、兵刀弓马的生涯”。

宋朝的武举在唐朝的基础上增设殿试,形成了比试、解试、省试、殿试的四级考试制度。考试科目分弓马武艺和程文策问两种。

武艺常分为弓步射、弓马射、弩踏、抡使刀枪器械等课目,而程文主要是兵书墨义和策问。总体而言标准以文为主。

仁宗之时就确立了武举以文为主的制度,神宗时武举要考兵书义。时务策和武艺,武学中,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也可为优等,补上舍。

武艺,不及格而晓术数,知阵法,智略可用。

或累试策优等,悉旨补上舍。孝宗时仍然以策义考等。由此可以看出,宋代武举对武艺的要求并不高。

武举标准以文为主“武艺偏低”既是宋代重文轻武的表现,也与我国武学重谋略的传统有关,由此导致“主教者非将领之才,有教兵之虚名,而无训兵之实艺”。

军队的作战能力较低,军事武艺的实效性也较差,宋代的武举共进行了77次。却没有选拔出一位名将,可以推想其弊端的严重性。

金朝的武举与宋代武举大体相似,但重视对骑射的考核,考试内容有步射、马射、马枪、兵书,并按照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

而且金朝对文人科举也施行武考,合格者方能选中。

元代废除武举,专事荫袭。明朝中后期统治者为了巩固国家政权和稳定社会秩序,不得不利用武举考试的办法来招揽更多的武学人才,于是又重开武举。

武举考试程序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坚持了弓马策略、实践和理论兼备的原则,大体分为“策略”、“技勇”两大类。

明朝在实施武举制度的过程中也兴建了武学,使武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清朝基本上沿袭明末的武举制度,使武举朝着文武并重的方向发展。

清代的武举依照文榜程序,大致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个等级。

考试分一、二、三场进行,一、二场试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

首场试马上箭法,二场试步射和技勇,外场考试合格,才能参加第三场考试。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3年)。

清廷下令废止武举制,始创于唐朝的武举制度至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综上述,武举有利于网罗、选择人才,为封建统治的稳定夯实基础。

也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

任何一个社会要保持长治久安,这样的活力和生机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必然深刻影响到我国古代体育文化的发展态势。

二、武举对古代体育发展的作用

(一)对军事体育作用尤为突出

武举的目的在于选拔军事人才,以为国用。

因此它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军事体育中。

为了抵御外辱,保家卫国,很多将领、军事家将一些有利于增强体质、技击性强的身体动作通过加工整理发明出一些实用的、效果显著的体育方式。

如杨家拳、戚家拳等。其他一些如骑马、射箭、相扑、摔跤等都是既能用于军事以提高实战效果,又能发展身体素质,提高身体机能的军事体育项目。

另外,为了参与选拔,很多准备应试的士子们多进行相关的训练,从而促进了民间军事体育以及类军事体育形式的发展。

例如,魏国李悝为了达到提高兵士素质的目的,先设法提高兵源素质,于是寓军队“武选”办法于民间诉讼之中。

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而人皆疾习射。

日夜不休,及与秦人战,大败之。可见,武举既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又发展了军事体育,同时对军事体育在民间的推广、演化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对民族体育保护传承起到重要作用

军队中的“武选”活动,直接影响到民族体育的发展与保护。军中“武选”的组织、规则、运作等等,为民间体育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滋养。

宋代,面向全社会的体育已有相当规模和水平,据《梦梁录》记载:“若论护国寺南高峰露台争交。

须择诸州郡膂力高强,天下无对者,方可夺其赏。如头赏者,旗帐、银杯、彩缎、锦袄、官会、马匹而已。”

宋代相扑活动有两类:一类是平常在瓦舍等平民游艺场所的表演;另一类是作为正式比赛,有所谓“打擂”的性质。

这些相扑比赛的规则,叫“社条”。社条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保证双方公平竞争,不准施行不正当的手段。

在比赛中执行规则的裁判叫“部署”。

“部署”在比赛前要向双方比赛者申明规则。《元史·仁宗本纪》记:“延佑六年(公元1319年)六月戊申,置勇校署,以角抵者隶之。”

在民间,每逢节令社会,也以较武竞胜为乐。《角力记》云:“五陵、鄱阳、荆楚之间,五月盛集,水嬉则竞渡,街房则相掼为乐。”

甚至《马可波罗游记》中还记载了元世祖忽必烈侄子海都王的女儿艾吉阿姆以摔跤择婿的故事。由此可见,武举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对民族体育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三)对休闲娱乐体育的促进作用

直接为军事服务的“武选”方式,很快被全社会的娱乐生活所接纳。

武术这一冷兵器时代军事体育的代表,经过舞蹈家、武术家的演绎后成为表演娱乐的重要项目。

史上最为著名的“项庄舞剑”就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另外投壶、斗鸡等休闲活动无疑都是直接源于或借鉴军事体育的一些项目而得以发展起来的。在上层社会,不仅常常仿照军中“武选”方式进行种种游艺活动,还通过“武选”产生出职业性表演队。

如北宋时东京左右两厢禁军从各地军队和民间征召了一些精于武艺、擅长杂技百戏的艺人。

他们名列军籍,每月领取粮饷,甚至为这些民间娱乐活动设立官职,专习技艺以供表演。

众所周知,《水浒传》中的高俅就是靠精通蹴鞠而步入仕途的。

总之,武选内容很多被人们融入到一些休闲体育中,从而产生新的休闲娱乐方式,甚至很多项目被直接“嫁接”到休闲体育中来。

极大地丰富了休闲体育的内容,拓宽了休闲体育的内涵与外延。

三、武举制度之下的体育兴衰史

“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备者必有文事”(《史记·孔子世家》)这种积极的思想主张对古代体育的发展曾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古代体育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第一次大发展高潮,至汉代独尊儒术后,社会上文武分途,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上》)的思想影响下。

文儒地位日益显赫,体育境遇每况愈下,“重文轻武”的陋习使得世人“耻习弓马”。不过,由于治世需要。

统治者会开展不同程度的武举,以招揽人才,为己所用。

客观上促进了我国古代体育的发展,当然不同朝代的不同阶段,对武举的态度不一,进而影响到古代体育的发展取向与内在特征。

(一)乱世重视人才,重视武举,强调竞争的军事体育、竞技体育会得以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列国间政治竞争加剧,各国都以“礼贤下士”的姿态招揽人才,荐举也扩展到了门客。

于是出现了“以客入仕”的现象,从而也出现了一批豪杰之士,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当时为了统治需要,诸子百家也多承认体育在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甚至很多名士在体育方面颇有造诣。以孔子为例,有“举北门之关之力”。在他倡导的“六艺”之中,体育占到1/3。

由此可见在人才培养中对体育颇为重视。唐武则天为了巩固自身统治开创武举。后世也多在内忧外患之际才实施武举。

如,明代武举制度尽管在开国之初就开科取士,但是直到明中期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才确立起来的。这是因为这时的形势急需武人。

天启、崇祯年间,辽东战事连连失利,各地农民起义如火如荼,明王朝风雨飘摇,明代统治者才“锐意重武”。

提高武举地位,扩大录取名额,幻想以此来挽救明王朝的危亡。

由上可知,乱世争霸或者朝代更替之际,统治者为了强兵卫国,多重视武举,进而导致军事体育得以良好发展。

而乱世中缺乏稳定环境,人们生存处在需求的第一位,在此际遇下精神追求远远不如安全与温饱重要,因此休闲体育往往难以发展。

(二)建国之初君主多废武举,限制军事体育的发展

各代君主在建国之初都深刻体会到军事力量的重要性,同时了解“君弱臣强”带来的危害,所以对能促进军事力量的武举多采用限制措施,以防范武臣篡权。

秦、汉、唐、宋、明之初都收缴了武将的诸多实权,并对其政治地位和权力加以抑制。

秦朝收天下之兵铸铜人十二首,甚至严禁民间议论兵法。

宋代君主“杯酒释兵权”达到削弱兵权的目的。建隆二年,平定李绮、李重进叛乱后,太祖问赵普:

“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计为长久,其道何如?”

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此非它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粮,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尽管明王朝建立不久即开科取士,但武举却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议而未行。愚民智、弱民力以达到万世一统的最终目的。

所以统治阶级一旦消除外忧内患就着手消除内部群众带来的威胁,而废武举似乎就成为抑制民力的必然选择。

武举的废除消除了民众通过军功、武功等晋级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了军事体育的发展,日积月累经过几世传承,盛极必衰。

直到外族侵袭或内部动乱威胁统治的时候,才又重开武举,重视军事体育。

如此循环,直至武举废除,即热兵器时代体力成为非制胜因素的时候为止。

(三)盛世维稳重文轻武,休闲体育得以发展

每个朝代经过几代君主统治,社会安定,生产力得以发展,有钱、有闲为休闲体育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国家强盛,人们的忧患意识减弱。

统治者一般不会重视军事体育的发展,进而也抑制了竞技体育的发展。即使开科也往往不会有较大的发展。以宋朝为例:武学创设于宋仁宗时,但不久便被废止。

宋神宗熙宁五年,恢复武学“生员以百人为额”。

宋徽宗崇宁时,一度在诸州设立武学,“仿儒学制”,但不久又遭废除。南宋庆元五年,宋廷曾接受了在各州恢复武学的建议,然而最终“亦不克行”。

可见武学规模很小,其地位和影响亦极为有限。

相对于军事体育而言,娱乐体育在盛世会得以良好发展,从对每个盛世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休闲娱乐都极为发达。

以宋朝的从《清明上河图》和宋代相关书籍对当时京都的描述可以看出,当时娱乐体育极为发达。每逢清明,踏青游玩的仕女之多竟达到“遗簪坠珥,珠翠纵横”的地步。

从而出现乱世重军事体育、竞技体育,盛世重娱乐体育的相互交映,交错发展的局面。综上述,处于开国治世的需要。

各君主在乱世或者朝代更替中往往会重视武举,这样带动了军事体育、竞技体育的发展。

盛世期间,生产力得以良好发展,为休闲体育的生存奠定了物质基础。纵观我国自秦朝起统一与分裂时间占7:3。

因此,形成休闲娱乐体育发展占优,而军事体育、竞技体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

四、武举兴衰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维稳不可放弃合理的选拔体制合理的选拔机制

对国家而言可以选拔治国良才,对个人而言可以安抚民心,利于统治。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客观的说,尽管后人对科举制度多为诟病,但它打破了中国最初世袭阁替的用人制度,为出身贫寒的士子在仕途上打开了一扇进身之门。

很多普通百姓子弟通过科举改变了自身及其家庭的命运,其进步性、合理性显而易见。同样武举也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军事人才,为国家建设与安宁提供了人才基础。

以史为鉴,建国之初与太平盛世都不能以愚民、弱民为手段以达到稳定统治的目的。因此,太平盛世同样应该不放弃合理的选拔体制。

只有通过合理的、公平的选拔,使得符合时代发展的人才得以突出,才能安抚民心,利于国家稳定。

否则,如秦朝,宋朝一样,认为外患已除,收兵抑武,必然导致民力衰退,进而造成国家实力的退步。

(二)文武并重,以德为合对于文武孰重孰轻的争论似乎一直未断

历代君主为了稳定统治,会采用各种手段。

其中科举就是网罗人才,控制人才的最佳手段。对此太宗在洛阳,登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

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见王定保:《唐摭言·述进士上》)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重文轻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宋明之际,文弱之风盛行,严重约束了民智、削弱了民力。

客观上也限制了民主、平等意识的培养,阻碍了社会进步。

基于体育对民族体质的重要意义,五四期间进步人士纷纷疾呼,要求发展体育、增强体质。

“国家必有文武”(《韩非子·解老》)。因此,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科技与军事是组成国家的重要部分,两者不可或缺。

关键是以道德为切合点。道德是判断一个人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是人们评价一个人的一个尺度。

一个人若违背社会道德,即使文武全才也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大危害。因此在重视文武平衡发展的同时,要强调两者以德为切合点,防止再度出现重此轻彼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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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8 20:27

    唐:尚文崇武,开疆拓土。宋:崇文抑武,赔钱裂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