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花10000买套老宅,从墙里挖出128枚银元,好心给原房主14枚,却被对方告了,要求128枚都给他。太意外

迷彩之锋 2024-12-24 18:06:44

(内容来自:环球网 京华时报)

在浙江开化县的一个小村庄里,一场因老宅翻修牵出的银元归属风波,闹得沸沸扬扬,让当事人揪心,也让旁观者深思。

是天降横财的惊喜,还是邻里反目的悲剧?

法律的介入,让这场纷争更加扑朔迷离。

银元归属何方,人性与法律又将如何碰撞?

案情回顾

2015 年 5 月,詹明华怀揣着对新生活的憧憬,花 1 万元买下村里的一栋老宅,打算好好翻修一番,开启新篇。

谁能料到,拆房当日,工人在拆除墙壁时,发现一根锈迹斑斑的铁管,里面竟藏着 128 枚银元。

这突如其来的 “宝藏”,瞬间让现场炸开了锅。

詹明华激动之余,还不忘人情,分给施工工人 8 枚银元当作纪念,自己则留下了 120 枚,想着这笔意外之财正好能填补新房建设的资金缺口。

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到了原房主汪明友耳中。

他心里那叫一个不平衡,觉得这老宅是自己卖出去的,银元理应归他。

于是,汪明友多次上门讨要分成,一点也不含糊。

詹明华起初也是个厚道人,顾及乡里乡亲的情面,给了汪明友14 枚银元,本想着能息事宁人。

可汪明友却不买账,铁了心要分得一半银元,还撂下狠话,要是不满足要求,就法庭上见。

这事儿还牵扯到村委会。

原来,老宅最早属于村里的孤寡老人汪福,老人去世后,房产由村委会接管,之后才卖给汪明友,最终到了詹明华手里。

村委会一听有银元这档子事,站出来说银元得归集体。

可夹在中间,看着两边僵持不下,又怕惹一身麻烦,最后选择了退出,把这烫手山芋扔给了法院。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60 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在这个案子里,关键就在于证明银元到底是谁的。

詹明华作为现房主,虽然银元是在他买下的老宅里发现的,但他拿不出证据证明这就是老天赏给他的。

汪明友呢,空口无凭,仅凭曾经拥有老宅所有权,根本无法证实银元就是他藏在墙里的。

村委会这边,同样没有有力证据表明银元是属于村集体资产。

说白了,这三方都陷入了证据不足的困境,法律的天平在初始阶段难以倾向任何一方。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一个让双方都得冷静接受的结果。

首先,驳回了汪明友的诉求,他想拿一半银元的想法落了空。

同时,詹明华的反诉也被驳回,他本以为能稳稳保住剩下银元的念头也破灭了。

扣除分给工人的 8 枚银元,剩下的 102 枚银元由法院暂时保管,以待未来有合法证据者站出来主张权利。

法官特意强调,隐藏物的归属界定必须严格依照法律,不能凭着个人臆想或者人情世故随意切割,法律面前,证据为王。

互动话题

这起案子抛给我们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其一,要是你是詹明华,发现银元那一刻,会作何抉择?

是满心欢喜地独占,想着这是老天眷顾;

还是像他起初那般,懂得分享,给工友分上一些,再适当安抚原房主;

又或是出于谨慎,直接上交国家,落个心安理得?

0 阅读:0